一、選專業
按專業大類招生的學生在本大類內可以自主選擇專業。學生大類內選擇專業一般在平臺課結束學期組織進行,由學校根據各專業大類平臺課程時間統一組織,相關學院根據學校安排制訂具體實施方案。屆時學生可在學業導師、家長等指導下根據個人學習能力、學習興趣、職業發展規劃等提出選擇專業志愿,經學院批準后進入相應專業學習。
二、轉專業
學生轉專業由學校統一組織,按如下規定辦理:
(一)各學院根據專業現有教學條件和發展需要提出接收計劃,制訂轉專業工作實施方案。
(二)學校根據各專業教學條件和學校專業發展需要,研究批準學院接收計劃及轉專業工作實施方案。
(三)學生在學業導師、家長等指導下根據個人學習能力、學習興趣、職業發展規劃等提出轉專業志愿,填寫《魯東大學學生轉專業申請表》。
(四)學生原所在學院根據學生學業情況和培養能力進行初審,并提出是否同意轉出的意見。
(五)接收學院按照學校批準的轉專業工作實施方案組織考察,確定擬接收學生名單。
(六)學校審核批準。經學校批準后的學生進入相應專業學習。
學生轉專業一般在學生入學的第二學期初組織進行,具體時間以教務處通知為準。
藝術類、體育類、中外合作辦學、校地(企)合作辦學等專業學生不得申請轉專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