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
為全面落實以人為本、因材施教的教育理念,充分發揮學生興趣與特長,促進學生個性發展,根據《山東科技大學本科生轉專業暫行管理辦法》(山科大教字[2015]13號)、《山東科技大學泰山科技學院學生轉專業暫行管理辦法》(泰科院字[2015]46號)有關規定,現將2015級學生轉專業工作相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總體要求
1. 轉專業工作是一項重要工作,涉及學生切身利益,社會關注度高,各系要高度重視,認真負責,務必公平、公正、公開的做好此項工作。
2. 學校對轉專業工作實行宏觀控制,統籌安排。各系須成立由系主要領導擔任組長的轉專業工作領導小組,以《山東科技大學本科生轉專業暫行管理辦法》和《山東科技大學泰山科技學院學生轉專業暫行管理辦法》文件精神和本通知要求為依據,制定本系轉專業工作方案。
二、轉專業條件
具有山東科技大學普通全日制本科學籍、山東科技大學泰山科技學院普通全日制本專科學籍的2015級在校生(不含春季招生和專升本學生)可以提出轉專業申請。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申請轉專業:
1.應予退學的;
2.錄取科類、批次與擬轉入專業要求不符的;
3. 已經申請并調整過專業的;
4. 經學校審核,認為不適合轉專業的。
三、轉專業形式
1. 免筆試轉專業:必修課平均學分績點(簡稱平均績點)在本專業前10%的,經本人申請,所在系審核同意,可直接參加接收系的考核。
2. 考試轉專業:必修課平均學分績點在本專業10%至40%之間的,經本人申請,所在系審核同意,參加學校統一組織的筆試,通過筆試后可參加接收系的考核(按照筆試成績從高到低排名,轉出專業參加筆試成績前30%的學生可參加接收系的考核,轉入專業報名總人數較少時不受此限)。
3. 降級轉專業:必修課平均學分績點在本專業40%之外或者40%之內未通過接受考核的學生,確實對原修讀專業缺乏興趣,對擬轉專業又有一定特長,可提出降低一個年級轉專業的申請,經雙方系同意后報教務部。
4. 身體原因轉專業:因某種疾病或生理缺陷,不能在原專業學習的學生,可提出轉入其他專業學習的申請,經雙方系同意后報教務部。學生需提供相應證明材料,所在系負責驗證材料的真實性。
以第1、2種形式轉專業的學生,考核和錄取工作由接收系負責,以第3、4種形式轉專業的學生,審核工作由教務部負責。
四、工作程序
1. 以第1、2種形式轉專業
(1)學生申請
申請以第1、2種形式轉專業的學生須根據各專業可接收轉專業學生計劃(詳見附件1),于4月7日至4月11日填寫轉專業申請表(登陸泰安校區主頁-教學工作-學籍管理下載),4月11日下午5點前將申請表送交所在系教科辦。
(2)所在系審批
學生所在系根據本年度轉專業工作要求和學生的綜合情況進行審核,確定擬同意轉出學生名單后進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三個工作日。公示結束后,各系于4月15日上午11點前將《同意轉出學生匯總表》(附件3,含電子版)報送教務部。
(3)考試
①轉出筆試
通過所在系推薦公示,必修課平均學分績點在本專業10%至40%之間的學生須參加學校統一組織的轉出筆試,轉出筆試安排如下:
轉出筆試科目 | 轉出筆試時間 | 備注 |
科目一 | 4月19日(星期二)下午2:00-3:30 | 具體科目見附件1 |
科目二 | 4月19日(星期二)下午4:00-5:30 |
請參加轉出筆試的同學于4月18日下午5點前到所在系教科辦領取準考證和通過審核的申請表。
②轉入復試
4月20日下午5點前,擬轉入系將復試時間、地點、形式及內容(附件4轉專業復試安排表,含電子版)報教務部。
4月25日,教務部公布筆試成績、復試安排及可參加轉入系復試的學生名單。
參加復試學生需持所在系簽字的申請表,在規定時間到擬轉入系參加復試,并將申請表交擬轉入系教科辦留存。各系必須嚴格按照專業考核方案進行選拔,于4月29日前選拔完畢,將通過選拔的名單向學生公布,并于5月4日下午5點前將《同意轉入學生匯總表》(附件5,含電子版)報教務部。
2. 以第3、4種形式轉專業
以第3、4種形式轉專業的學生,5月5日至9日申請報名,經雙方系同意并在申請表上簽字后,將申請表交擬轉入系教科辦(有特殊專長或由于身體原因提出轉專業者需同時附證明材料),擬轉入系于5月12日下午5點前將《同意轉入學生匯總表》(附件5,含電子版)和證明材料交教務部,學生申請表由擬轉入系留存。
3. 錄取結果公示
教務部整理出全部錄取名單,經分管校領導批示后,于5月18日至20日公示。公示期結束后如無異議,經批準轉專業的學生可按照規定辦理相關手續;如有異議,學校負責組織對轉專業情況進行復議。
4.手續辦理
(1)獲準轉專業的學生須參加原專業當前學期的期末考試,否則將取消已經取得的轉專業資格。
(2)獲準轉專業的學生由教務部編入相應年級管理,其學籍、檔案和學生管理由接收系負責。
(3)學校為獲準轉專業的學生統一辦理轉專業錄取通知書,學生于7月18日到擬轉入學系教科辦領取, 9月4日持通知書到擬轉入系報到,逾期不報到者視為自動放棄轉專業。
(4)學生轉專業后,按轉入專業收費標準繳納學費,參與教學活動,獲得的有效學分記入新專業,未修讀的課程需要補修。
五、說明
1.請各系嚴格按照學校統一部署,按時完成相應階段任務。
2. 學生應慎重提出轉專業申請。申請轉專業前應對擬轉入專業進行全面了解,征求監護人的意見,并對轉入新專業后可能面臨的學習壓力有充分認識,一旦轉專業成功,不得申請轉回原專業,也不得再次申請轉專業。
3. 學生必須及時關注學校和所在系相關通知,凡因個人原因沒有參加轉專業各環節工作的,視為自動放棄,后果由學生自己負責。
附件: 1.2015級各專業接收轉專業學生計劃表
2. 申請流程及填表要求
3. 同意轉出學生匯總表
4. 轉專業復試安排表
5. 同意轉入學生匯總表
教 務 部
二?一六年四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