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校研究通過了《山東財經大學本科生轉專業管理暫行辦法》,現將《辦法》中的部分內容摘錄如下,請各有關學院和人員提前做好轉專業的準備工作。
一、轉專業的資格條件
(一)申請轉專業者應同時具備下列基本條件:
1.參加全國普通高校招生考試,在國家計劃內錄取的一年級普通本科學生;
2.身體健康;
3.在校期間未受過任何行政處分;
4.符合擬轉入專業的接收要求。
(二) 有下列情況之一者,不能轉專業:
1.招生時國家已明確規定不能轉專業者。
2.招生時屬于特殊錄取類型者(包括保送生、藝術類、體育類、高水平運動員、中外合作項目學生、定向生、新疆西藏高中內地班及少數民族預科班轉正等招生計劃錄取的學生)。
3.正在休學、保留學籍期間者。
4.授予文學或法學學位的專業轉入授予理學或工學學位的專業,或授予理學或工學學位的專業轉入授予文學或法學學位的專業者。
5.欠繳學費者。
(三)服務外包學生只能申請轉入中外合作辦學項目,不能申請轉入其他類型專業。
二、轉專業的時間和人數
(一)符合轉專業的學生在第一學年的第二學期轉入新專業學習。
(二)轉專業總人數在當年本科招生人數(不含第三條規定的特殊錄取類型者)的10%以內。
三、轉專業的報名考試與志愿
(一)符合報名條件的學生,在學校規定的時間內,在網上報名,填寫《山東財經大學轉專業申請表》,經所在學院審核同意后,交教務處。
(二)教務處根據轉專業工作小組制定的錄取辦法組織考試。
(三)轉專業成績由第一學期的學分加權平均成績和考試成績組成。其中,學分加權平均成績占40%,考試成績占60%。
(四)符合條件的學生可以填報兩個專業志愿,并設調劑志愿。
(五)依照“專業優先原則”確定錄取名單。
(六)所報專業志愿都無法滿足的,如果學生服從專業調劑,將由學校根據轉專業成績調劑到相應專業;如果學生不服從專業調劑,學生保持原專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