簡稱中海大,原名青島海洋大學,位于山東省青島市,始建于1924年,2002年更名為中國海洋大學。學校是教育部直屬重點綜合性大學,是國家“985工程”和“211工程”重點建設高校之一,是國務院學位委員會首批批準的具有博士、碩士、學士學位授予權的單位,國家首批卓越農林人才教育培養計劃改革試點高校。
錄取規則
1.學校按照公平競爭、公正選拔的原則,德智體美全面考核、綜合評價、擇優錄取新生,實行“招生學校負責、省級招辦監督”的錄取體制,采用計算機遠程網上錄取方式開展錄取工作。
2.學校認可各省級招生管理部門在教育部規定的項目范圍內出臺的有關增加分數或降低分數要求投檔的政策和規定,但其分值最高不得超過20分,在專業錄取時以考生投檔分(含政策性加分)進行專業安排。
3.學校優先錄取第一志愿考生,如第一志愿生源不足,可以錄取非第一志愿考生和征求志愿考生,非第一志愿考生和征求志愿考生須服從專業調劑。
4.學校將根據各省市生源質量,對實行平行志愿的省市,一般在不超過105%的范圍內確定調檔比例,對服從專業調劑且其它條件符合我校要求的考生不退檔;對不實行平行志愿的省市,在不超過120%的范圍內確定調檔比例。
5.對進檔考生專業的安排辦法:
優先安排第一志愿報考我校考生的專業志愿,非第一志愿報考我校的考生只能安排到錄取未滿額的專業。
在同一學校志愿招生計劃內的考生,按照“專業志愿清”方式進行專業投檔,各專業志愿間不設分數級差,即對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合格、身體健康狀況符合要求的考生按“專業志愿優先”的原則安排專業,同一專業志愿內按分數從高到低的順序依次安排專業,無法滿足專業志愿又不服從專業調劑者,作退檔處理;因退檔而造成的缺額,根據考生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進行遞補錄取。
6.對于實行選考科目的省市,除省級招生管理部門有明確規定外,原則上以考生必考科目與我校選考科目的成績之和為依據,選考科目相同的考生按從高分到低分的原則擇優錄取。同等條件下,優先錄取選考科目成績高的考生。當符合我校選考科目要求的生源不足時,可以錄取符合我校規定的兼招科目的考生,但不錄取我校規定的選考或兼招科目之外的其它科目考生。
江蘇省學業水平測試選修科目等級要求為A B,必測科目成績要求為“4B1合格”,同一專業志愿內考生專業排序規則為“先分數后等級”,等級順序依次為A+A+、A+A、AA、A+B+、A+B、AB+。
7.當考生高考總成績相同時,理工類優先錄取數學、綜合科目成績高的考生,文史類優先錄取語文成績高的考生;外語類專業優先錄取外語成績高的考生。
8. 學校經教育部批準的中外合作辦學項目,海洋科學專業(中國海洋大學-澳大利亞塔斯馬尼亞大學)、法學專業(中國海洋大學-美國亞利桑那大學)納入國家普通高等學校招生計劃,只招收本科一批控制線上有該專業志愿的考生,且學生在校期間不能轉換專業。
9.學校自主招生、音樂表演專業、高水平藝術團、高水平運動隊、運動訓練專業、國防生、少數民族預科、內地西藏班、內地新疆班、農村貧困地區定向招生、高校農村單獨招生、港澳臺僑等招生工作,按教育部有關特殊類型招生工作要求制定具體辦法并執行。
10.學校依托“海洋科學與技術”2011協同創新中心設立未來海洋學院、與中國科學院聯合設立“菁英班”、在國際教育學院設立“中法班”、在管理學院設立“ACCA課程班”等拔尖創新人才培養基地,從當年新生中選拔學生,和國內外著名教育科研機構聯合進行拔尖創新人才培養。
11.學校根據經省級招生管理部門核準備案、加蓋錄取專用章的錄取新生名單填寫錄取通知書,直接寄送被錄取考生。
12.錄取結果等信息將通過省級招生管理部門規定的渠道和我校校園網公布。
1.學校招生辦公室聯系方式:
通信地址:山東青島市松嶺路238號中國海洋大學招生辦公室
郵政編碼:266100
電話:0532-66782426,66782478,66781723 傳真:0532-66782478
網址:http://www.ouc.edu.cn; E-mail:ouczsb@ouc.edu.cn
2.監察處聯系方式
電話:0532-66782733 E-mail:jiancha@ouc.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