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二條 學校嚴格按照山東省物價局審批的收費標準收取學費、住宿費等費用。
第二十三條 退學學費規定:執行魯政辦發[2008]65號文件規定:根據學生實際學習時間按月計退剩余的學費和住宿費。學生學習時間按每年10個月計算。
第六章 其他
第二十四條 學校設有國家獎學金,國家勵志獎學金,省政府獎學金,綜合獎學金,單項獎學金(思想品德、社會實踐、文體活動、學習進步、科技創新),專項獎學金以及各大企業集團提供的獎學金等多種獎項獎學金。
第二十五條 學校建有完善的獎、貸、勤、助、補的資助體系,通過助學貸款、勤工助學、獎、助學金、困難補助以及社會助學等形式幫扶經濟困難學生完成學業。
第二十六條 按照國家規定,學生完成規定的學業,符合畢業條件者頒發青島科技大學普通高等教育本、專科學歷證書,符合學位授予條件本科畢業生授予學士學位。
第三十條 招生咨詢聯系方式:
1、辦公電話:0532-88957996
2、學校網址:www.qust.edu.cn
3、招生網址:zs.qust.edu.cn
4、E-mail: zsb@qust.edu.cn
5、通訊地址:青島市松嶺路99號 青島科技大學招生辦公室 郵政編碼:26606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