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3日,山東省教育廳下發了關于普通高校考試招生有關事項的通知。通知中,對進一步規范高考加(降)分政策進行相關規定。明年的高考將嚴格控制高考加(降)分項目,合理設置加分分值,取消部分加分(降)項目,加強考生加分資格審核,嚴格認定程序,做好公開公示,強化監督管理。具體加(降)分調整內容報教育部備案后將另文公布。
在通知中,省教育廳也在最后重點提出了進一步規范高校招生和辦學行為的規定。省教育廳規定,各高校要認真執行《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違規行為處理暫行辦法》(教育部令第36號),嚴格招生計劃管理,嚴禁無計劃或擅自突破計劃規模招生,嚴禁擅自招收任何形式的預科生,嚴禁通過混淆學歷教育與非學歷教育的方式進行欺詐招生,嚴禁違規收取與招生錄取掛鉤的任何費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