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做好陜西省普通高校職業教育單獨招生工作,根據教育部和省教育廳有關文件精神,制定本實施辦法。
一、報名條件
(一)符合下列條件的人員可以申請報名:
1.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
2.中等專業學校、職業高中、技工學校(以下簡稱“三校”)畢業生;
3.身體狀況符合普通高校招生相關規定;
4.截至高考當年8月31日,本人常住戶籍在陜滿3年;
5.截止高考當年,按照在陜高級中等教育階段學校學制完成學業,即從第一學期開始,在我省高級中等教育階段學校注冊學籍并連續就讀,按規定完成學業并可獲得陜西省高級中等教育階段學校頒發的畢業證書。
(二)屬于下列情況之一的人員不得報名:
1.具有高等學歷教育資格的高等學校的在校生;
2.非“三校”畢業生;
3.在“三校”教育階段非應屆畢業年份以弄虛作假手段報名并違規參加普通高校招生考試(包括全國統考、省級統考和高校單獨組織的招生考試,以下簡稱高校招生考試)的應屆畢業生;
4.因違反國家教育考試規定,被給予暫停參加高校招生考試處理且在停考期內的考生;
5.因觸犯刑律已被有關部門采取強制措施或正在服刑者;
(三)考生本人或隨父親(母親)因軍轉安置、工作調動(指國家機關、事業單位、國有企業人事管理部門辦理的調動)正常遷轉在陜落戶者,不受戶籍、學籍年限限制。
(四)“三校”生符合上述第一(一)條各項規定條件的,參加普通高校職業教育單獨招生考試報名的考生,也可報考高職院校單獨組織的綜合評價等分類考試招生錄取。已錄取考生不再參加全省普通高校職業教育單獨招生考試。
二、考試科目
單招自主招生考試科目為語文、數學、英語和計算機應用基礎,每科滿分100分,總分400分。
各科目均實行全省統考,省招辦依據現行職業高中教學大綱命制試題。
三、報名時間及辦法
(一)報名時間:12月1日至7日。
(二)報名考生應于11月29日至30日到本人戶籍所在市(區)招辦指定的報名點領取《陜西省普通高校職業教育單獨招生考生資格審查表》(見附件),并辦理資格審查手續。中等專業學校和技工學校應屆畢業生由所在學校審查,職業高中應屆畢業生由學校所屬縣(區)教育局審查;往屆畢業的“三校生”回戶籍所在市招辦審查。各級資格審查部門要認真審查報名考生在我省常住戶口年限、學歷、學籍檔案。嚴防違規報考。
(三)按照《關于普通高校招生考試報名使用第二代居民身份證的通知》(陜教考〔2011〕3號)要求,“高考報名必須出具第二代居民身份證,否則不予辦理報名手續。因不出具第二代居民身份證而影響正常報名的,責任由考生自負”。資格審查合格的考生報名前必須到市(區)招辦指定地點采集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證信息,領取報名號和密碼。報名時登錄陜西招生考試信息網,查驗本人姓名、性別、身份證號等信息,認真閱讀普通高校招生考試《考生須知》、《國家教育考試違規處理辦法》和《普通高校招生考試考生誠信承諾書》,同意履行誠信承諾后輸入報名信息。
(四)按照省物價局、省財政廳核定的標準,考生須繳納報名考試費95元。報考費通過網上銀行繳納,繳費成功后方可辦理確認等報名后續環節手續。繳費使用已經開通網上銀行功能的銀行卡,發卡銀行包括:工商銀行、農業銀行、招商銀行、建設銀行、光大銀行、民生銀行、中國銀行、交通銀行、浦發銀行、中信銀行、興業銀行、廣發銀行、渤海銀行、深圳發展銀行、北京銀行、平安銀行、北京農商銀行、上海銀行、寧波銀行、東亞銀行、南京銀行、杭州銀行、浙商銀行。無上述銀行卡或未開通網上銀行功能的考生應提前辦理。網上繳費時間:12月1日至7日。
報名各環節的時間安排、考生信息確認、思想政治品德考核、體檢要求及辦法等,按照《關于做好陜西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試報名工作的通知》(陜招辦〔2014〕41號)執行。
四、準考證號編排規則
考生準考證號由市(區)招辦編排,同班考生不得連號。準考證號10位阿拉伯數字含義如下:
其中市、縣(區)代碼為報名點所在市、縣(區)的代碼,考試類型代碼為8,報考科類代碼為1。
五、體檢
所有報名考生必須參加體檢,并如實填寫本人的既往病史。各市、縣(區)招委會要嚴格選擇體檢醫院和選聘體檢工作人員,并對所選聘人員進行認真培訓,合格后方可上崗。要采取措施,完善程序,確保無錯檢、漏檢,嚴禁弄虛作假。體檢結論要由副主任醫師(含)以上職稱、責任心強的醫生填寫并對其真實性負責。非指定的醫療機構為考生所作的體檢結論無效。體檢表填寫要字跡清楚,數字準確,涂點規范,以保證信息采集準確。體檢結論要反饋給考生。
陜西省人民醫院為我省普通高校招生體檢的終檢醫院,負責對縣、市級體檢和復檢醫院無法確診的問題做出最終裁定。有關體檢的詳細規定按照《陜西省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實施辦法》(陜招辦〔2014〕3號)執行。
六、考試、評卷及劃線
各市(區)招辦原則上要將高職單招自主招生考點集中、獨立設置,避免高職單招自主招生與全國統考考點混設。每考場安排考生30人,不足30人的尾數考場單獨設置。5月10日前向省招辦報送試卷使用數量。
考試時間安排如下:
日 期 | 時 間 | 科 目 |
6月7日 | 9∶00?11∶30 | 語 文 |
15∶00?17∶00 | 數 學 | |
6月8日 | 9∶00?11∶30 | 計算機應用基礎 |
15∶00?17∶00 | 英 語 |
評卷工作由省招辦統一組織。錄取分數線根據招生計劃分層次劃定。
七、填報志愿及建立檔案
填報志愿時間為6月25日12∶00至6月28日18∶00。方式及基本要求與普通高校招生統考錄取相同。各市(區)招辦要做好填報志愿有關宣傳指導工作。職業教育單獨招生實行梯度志愿模式,考生按照公布的普通高校職業教育單獨招生的院校、專業名稱及代號填報志愿。志愿填報后不得更改。逾期不予補報。填報失誤或未按規定程序操作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擔。
考生檔案包括電子檔案和紙質檔案。電子檔案是招生學校錄取新生的主要依據,由省招辦建立。內容包括考生報名、體檢、思想政治品德考核、成績、志愿、誠信記錄等信息。紙質檔案包括學籍檔案和報考材料,其建立、管理及領取辦法按照《陜西省普通高校招生紙質檔案管理辦法》(陜招辦〔2012〕7號)執行。
八、錄取
錄取工作安排在普通高校招生全省統一錄取的提前批次進行,按照職教師資本科、高職(專科)順序分段錄取。各招生院校必須按照招生章程中公布的錄取規則錄取新生。
錄取實行“學校負責、招辦監督”的辦法。對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合格、身體狀況符合相關專業培養要求、投檔成績達到同批次錄取控制分數線并符合調檔要求的考生,是否錄取以及所錄取的專業由院校確定,遺留問題由招生院校負責解釋。省招辦負責向院校投放考生電子檔案,監督學校執行國家招生政策、招生計劃,糾正違反國家招生政策、規定的行為。
九、嚴肅紀律,落實責任
各市、縣(區)招辦,各招生院校和有關部門,要建立招生工作責任制和責任追究制,按照“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將報名、體檢、思想政治品德考核、考試、錄取、新生檔案領取、入學資格審查等項工作的責任明確到崗、落實到人。對違規違紀行為,要嚴肅追究當事人的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