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全省住房城鄉建設系統“三查三保”活動實施方案》(豫建〔2015〕94號),結合我市實際,現將落實各項工作有關要求如下:
一、責任分工
(一)查履職盡責、執法監督情況,著力消除安全隱患,確保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
1、排查消除住房城鄉建設領域消防安全隱患
(1)建筑施工領域。重點排查建筑工地外墻保溫施工、臨時活動板房、電器設備、建筑材料和易燃易爆物品等方面的消防隱患,督促建筑企業落實消防安全責任,加強日常防火檢查巡查,足額配備消防設施,加強消防應急演練。配合公安消防部門打擊建設項目未經消防設計審查、備案和驗收的違法違規行為。開展對專業技術人員、現場專業人員和一線建筑工人的消防教育培訓。
責任科室:建筑管理科、城市建設科、勘察設計與標準定額科、人事教育科
(2)市政公用行業。排查市政公用企事業單位消防安全制度落實、消防設施配備、防火檢查巡查和員工消防安全教育培訓情況。重點排查城市燃氣企業設施設備防火、防爆、防雷、防靜電措施落實情況。
責任科室:城市建設科
(3)村鎮建設領域。排查歷史文化名鎮名村、歷史文化街區消防責任制和消防體系建立落實情況,要特別強化文物古跡、老舊房屋、商業餐飲門店、電器設備等方面消防安全隱患的排查和消防站、消防供水、消防車通道等基礎設施建設情況排查。
責任科室:村鎮建設科
(4)小區物業管理。重點排查小區私拉亂扯電線、樓道堆放雜物、消防通道堵塞、電器設備老化等火災隱患,排查物業管理單位是否組織防火安全巡查檢查、制定消防應急預案、定期舉行消防演練、經常性對居民進行防火和火災逃生自救知識宣傳。
責任科室:房地產市場監管科
2、排查消除建筑施工和市政公用設施運行安全隱患
(1)排查整治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施工安全隱患。深入開展新一輪安全大檢查和打非治違專項活動,重點排查軌道交通施工、建筑起重設備安拆使用、深基坑、超高腳手架、高大模板支撐體系、土方(隧道)開挖、頂管施工等方面安全隱患和防坍塌、高墜、物體打擊、觸電措施落實情況。督促危險性較大分部分項工程落實施工方案,加強重點部位和關鍵環節安全防范。深入開展工程質量治理兩年行動,落實七方主體工程質量終身責任,嚴格工程質量監管。依托農民工夜校等開展安全教育培訓,提升一線建筑工人安全生產意識和防范能力。
責任科室:建筑管理科、城市建設科、勘察設計與標準定額科、人事教育科
(2)排查整治村鎮工程建設施工安全隱患。排查農村住宅建設管理制度是否建立完善,住宅工程質量安全監管主體是否明確,是否建立落實工程質量安全監管制度、對農村建筑工匠進行培訓、向農民無償提供建筑設計圖集。
責任科室:村鎮建設科
(3)排查市政公用設施設備運行安全隱患。組織城市燃氣經營企業對燃氣管網、液化石油氣貯罐站及用戶戶內燃氣設施安全隱患進行排查,嚴防燃氣泄漏和爆炸事故發生。組織城市供水經營企業對水源地、輸水管線、水廠、加壓泵站、加氯間等重點設施安全隱患進行排查,嚴密監測供水水質,嚴防投毒、急性傳染性疾病、氯氣泄漏等風險。組織城市供熱企業對熱力管道、閥門、設備等設施進行排查,防止因管道破裂、閥門損壞引發安全事故;組織城市污水垃圾處理企業對污水污泥池防護、垃圾填埋場氣體導排設施、滲濾液收集設施運行情況進行排查;組織市政管養單位對城市道路窨井蓋進行排查,防止發生行人墜落傷亡事故;對使用年限長、荷載標準低、交通流量大、存在安全隱患的城市橋梁進行安全檢測,及時排查險情。
責任科室:城市建設科
(4)排查老樓舊樓和農村危房。以幼兒園、學校、醫院、大型公共建筑、老舊小區、城中村和城鄉結合部房屋和農村危房為重點,以擅自拆改房屋建筑主體和承重結構為主要內容,在全市范圍內開展全面排查,建立完善城鎮老樓危樓和農村危房信息臺賬,對發現問題的房屋及時組織鑒定,采取加固措施,對重大隱患掛牌督辦。對一時難以加固或拆除的,要嚴防死守堅決不允許住人,并跟蹤督促產權(使用)單位整改。
責任科室:建筑管理科、村鎮建設科
3、排查消除防洪度汛安全隱患
(1)建筑施工領域防汛。排查施工企業落實汛期安全生產措施情況,對存在洪水、滑坡、垮塌和泥石流等威脅的施工工地、職工宿舍、臨建設施等建筑和場所要逐一排查,特別要強化軌道交通施工、土方開挖、基坑施工、腳手架、模板、起重機械、臨時用電以及位于人口密集地段的施工臨時圍墻等危險性較大分部分項工程和部位防洪隱患排查整治。
責任科室:建筑管理科、城市建設科、勘察設計與標準定額科
(2)市政公用設施設備防汛。組織城市排水管理機構及時清淤管渠、檢查井、雨水進水口,檢修維護泵站,足額配備城市防澇物資和強制排水設施,對易發生短時徑流量突增的地區、立交橋、地下構筑物、棚戶區以及易澇點等重點區域進行重點防范。
責任科室:城市建設科
(3)城市防汛值班值守。排查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防汛應急值守制度落實情況,嚴格執行領導帶班和帶隊巡查、重要崗位24小時值班和防汛日報告制度,提高應急處置能力。
責任科室:城市建設科
(二)查改革和發展措施落實情況,著力消除經濟運行風險,確保經濟穩定增長
1、排查重點改革措施落實情況
(1)城鎮基礎設施投資。排查省政府《關于進一步加強城鎮基礎設施建設管理工作的實施意見》(豫政〔2014〕72號)貫徹落實情況,跟蹤督導各地與省政府簽訂的《推進城市基礎設施建設目標責任書》落實情況,排查各地基礎設施項目庫和項目建設推進機制建立情況,指導各地推進PPP模式試點與運作,加大城鎮基礎設施投資力度,加快城市交通設施、城市排水防澇設施、城鎮燃氣熱力設施、污水垃圾處理設施、生態園林、地下管線和數字化城市管理平臺建設。
責任科室:城市建設科
(2)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設。對各地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設情況實行“月巡查、季督查”,重點排查2015年計劃新開工項目、2012年以前開工項目但至今未竣工或竣工未分配的項目、保障房配套基礎設施建設、棚改貨幣化安置、保障房分配入住情況。
責任科室:住房保障科
(3)促進房地產市場健康發展。排查國家和我省出臺的一系列支持房地產市場健康發展的政策措施尤其是《關于促進全省房地產市場平穩健康發展的若干意見》(豫建〔2014〕119號)落實情況,切實優化房地產市場發展環境減輕房地產企業負擔。加強新建商品房和存量房轉讓、抵押、租賃等交易活動監管,建立完善房地產市場風險預警機制,定期公布土地供應、住房供應和房價變動等情況,有效化解房地產市場風險。
責任科室:房地產市場監管科
(4)促進建筑業轉型升級。排查各地貫徹落實省廳《關于推進建筑產業現代化發展的意見》、《關于加快推進建筑業改革發展的指導意見》和《關于進一步支持骨干企業發展的意見》情況,是否出臺具體實施方案、成立組織機構、制定扶持政策。
責任科室:建筑管理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