類別 | 整改任務 | 整改要求 | 牽頭領導 | 責任單位 | 完成時間 |
一、抓黨建工作的精力投入還不夠充足 | 抓基層黨建精力投入上還不夠到位,對一些工作具體指導、跟蹤問效還不夠。 | 認真履行第一責任人職責,帶頭抓黨建、議黨建,每季度召開一次常委會研究黨建工作;帶頭督查落實,每季度召開一次黨建領導小組會調度黨建工作;帶頭辦點示范,帶領常委班子成員在辦好農村黨建聯系點的同時,新增1個社區黨建聯系點。通過層層傳導壓力,努力營造上下聯動、齊抓共管的黨建格局。 | 李億龍 鄧群策 鄧 柯 | 市委辦 市委組織部 | 立行立改 長期堅持 |
二、基層投入保障力度不夠 | 1. 少數社區沒有服務活動場所,有的社區辦公用房面積小、標準不高,部分社區沒有“一站式”便民服務大廳。 | 1.從2015年開始,市、區財政每年投入1個億用于中心城區社區建設,采取新建、改造、置換、劃撥、開發建設單位提供等措施,逐步解決部分中心城區社區沒有自主產權辦公用房或面積不夠的問題。確保中心城區社區辦公用房在2015年達標50%,全部達標;督促縣市(含南岳區)黨委政府積極籌措資金,確保縣城社區辦公服務用房在全部達標。 2.推進社區建設標準化和社區服務規范化建設,依托社區活動場所加快推進便民服務站(點)建設,鼓勵有條件的社區進行市場化運作,多方籌集建設資金,確保2015年底前全市所有中心城區社區都建立“一站式”便民服務大廳、2015年底前全市所有社區都建立便民服務站(點)。 | 鄧群策 段志剛 羅東海 陳 競 | 市委組織部市民政局 市財政局 市規劃局 市住建局 市房產局 各縣市區 | 年底 |
2. 少數村沒有活動場所,有的村辦公用房面積小、標準不高。 | 1.采取縣市(含南岳區)財政統籌、市財政以獎代補的方式,加大資金投入,推進村級活動場所建設。對沒有納入并村范圍、且沒有村級活動場所的村,年底規劃選址,抓緊建設,確保2015年6月前完成全市村級活動場所“清零”工作。 2.督促縣市(含南岳區)對部分面積小、標準不高的村級活動場所進行全面摸排,確保2015年底前全部完成提質改造升級。 | 鄧群策 | 市委組織部 市財政局 市民政局 各縣市區 | 2015年年底 | |
3.個別縣城社區、鄉鎮社區運轉經費保障不達標。社區工作人員基本報酬未達到當地社會平均工作水平。部分鄉鎮社區干部沒有辦理養老保險。 | 1.進一步提高社區運轉經費投入。市區中心城區運轉經費從2015年開始每年遞增5萬元,2018年達到40萬元。督促縣市(含南岳區)加大財政投入,確保今年所有縣城社區運轉經費達到15萬元、鄉鎮社區達到8萬元。 2.進一步提高社區工作人員基本報酬。社區工作人員工資報酬達到每人每月2000元以上。督促縣市區逐步提高縣城及鄉鎮社區干部基本報酬,逐步解決鄉鎮社區養老保險問題。 | 鄧群策 段志剛 | 市委組織部市財政局 市民政局 各縣市區 | 2015年年底 | |
4.個別鄉鎮(街道)“五小設施”建設沒有完全達標,有的無文體室、無食堂。 | 對全市鄉鎮(街道)五小設施達標情況進行一次全面“回頭看”,凡未達標的鄉鎮,由市委組織部督促縣市區統籌經費抓緊進行建設升級改造,確保2015年2月底所有鄉鎮“五小設施”全部達標。 | 鄧群策 | 市委組織部各縣市區 | 2015年2月底 | |
三、基層基礎工作不夠規范 | 1.部分鄉鎮(街道)和村黨組織在黨員發展中把關不嚴。 | 1.認真貫徹落實《中國共產黨發展黨員工作細則》的要求,嚴格執行發展黨員培訓制、票決制、備案制、公示制、責任制等,重點把好支部大會討論關、黨委審批關和預備黨員轉正關。 2.堅持“五個不發展”,即沒有參加入黨積極分子培訓的不發展,沒有經過一年預備期考察的不發展,沒有進行政審或政審不合格的不發展,手續不完備的不發展,群眾反映的問題沒查清或黨內外意見不一致的暫不發展,以嚴格的黨員標準和入黨程序,確保新發展黨員質量。 3.加強對鄉鎮(街道)黨(工)委組織委員和基層黨支部書記隊伍的業務培訓力度,不斷提高基層黨務工作人員的思想政治素質和業務水平。 4.市、縣兩級組織部門對發展黨員工作進行全面清查,對重視不夠、履行責任不到位的,及時約談提醒;對不落實、工作推進不力的,限期整改;對喊空口號、擺花架子甚至弄虛作假的,嚴肅批評、嚴厲追責。 | 鄧群策 | 市委組織部 各縣市區委組織部 | 立行立改 長期堅持 |
2.個別軟弱渙散村黨組織整頓措施不夠有力,還有少數村沒有選出黨支部書記。 | 進一步深入推進軟弱渙散基層黨組織整頓工作。針對軟弱渙散重點村、難點村實行臺帳管理,明確任務、時間,分類施策開展整頓工作,年底對整村對象逐個組織考核驗收。對年底還未整頓到位的軟弱渙散村黨組織、未選出書記的村黨組織,由縣市區委書記約談該村所在鄉鎮黨委書記。 | 鄧群策 | 市委組織部各縣市區委組織部 | 年底 | |
3.一些村、社區黨組織“三會一課”“四議兩公開”等基本制度落實不到位。 | 1.嚴格堅持“三會一課”、主題黨日活動、黨性定期分析、民主評議黨員等制度和做法,市委組織部和各縣市區委組織部定期和不定期地對基層黨組織進行督查和抽查。 2.建立健全基層組織民主議事、民主決策、黨務公開、民主理財、民主監督等各項民主管理制度,完善辦事公開制度,進一步保證人民群眾依法直接行使民主權利,管理基層公共事務和公益事業。 3.市、縣、鄉三級加強經常性的督促檢查,強化執行,有效約束和監督基層干部行使權力。 | 鄧群策 包昌林 | 市紀委 市委組織部 市農辦 市民政局 | 立行立改 長期堅持 | |
4.個別鄉鎮沒有按要求配備黨務工作專職副書記,個別鄉鎮沒有及時補配組織干事。 | 1.在鄉鎮(街道)核定的領導職數和行政編制限額內,每個鄉鎮(街道)配備一名專職副書記(排名在鄉、街黨政正職之后),協助書記抓黨務工作;配備一名組織員(組織干事),專職從事黨務工作。確保12月底全部到位。 2.把基層黨務工作者隊伍建設作為“三級聯述聯評聯考”的重要內容,加大貫徹落實力度,推動基層黨務工作者隊伍建設工作落到實處,對思想不重視、工作不得力的提出批評,限期整改。 | 鄧群策 | 市委組織部各縣市區 | 年底 | |
5.個別村沒有遠教設施,部分村遠程教育站點不能正常使用。 | 對全市遠程教育站點進行全面排查,加大遠教站點投入及維護力度,確保2015年6月前遠教設施全覆蓋且能正常使用。 | 鄧群策 | 市委組織部 各縣市區委組織部 | 2015年6月前 | |
6.個別村處置不合格黨員程序不規范。個別鄉鎮沒有處置不合格黨員方案。 | 1.嚴格按照中組發[2014]21號文件要求,積極穩妥地做好處置不合格黨員工作,把處置不合格黨員作為一項經常性工作來抓,探索形成黨員自我教育、自我凈化、自我提升的有效機制。 2.市、縣兩級組織部加強督查和指導,根據黨員分布的區域、職業、年齡特點進一步細化處置情形,嚴格處置程序,嚴格把握政策界限,推動處置工作的規范化、制度化。 | 鄧群策 | 市委組織部 各縣市區委組織部 | 立行立改 長期堅持 | |
7.個別地方在職黨員到社區報到后活動開展不經常。 | 1.深入貫徹落實《關于開展機關企事業單位在職黨員“到社區報到、到家門口服務”活動的通知》(衡組通[2013]36號)的要求,確保報到率100%,活動開展率、參與率100%。 2.市直機關工委定期、不定期對機關在職黨員到社區報到及開展活動情況進行督查和通報。 | 鄧群策 | 市委組織部市直機關 工委 | 立行立改 長期堅持 | |
四、部分基層干部作風不實 | 部分鄉鎮(街道)聯村(社區)干部作風不實,村(社區)干部對聯點干部工作滿意度不高,群眾對當地黨員干部作風滿意度不高。 | 1.嚴格按照《關于貫徹落實黨員干部直接聯系群眾制度的實施意見》(衡辦發[2014]23號)、《衡陽市鄉鎮干部績效考評管理辦法(試行)》(衡組發[2014]19號)要求,加強對基層干部聯系服務群眾工作的督促檢查,定期進行工作通報、督促整改,確保基層干部聯系服務群眾取得實效。 2.進一步加強基層干部教育培訓工作,增強基層干部隊伍的黨性意識、宗旨意識、法紀意識,增強基層干部隊伍維護社會穩定的能力、做群眾工作的能力、執行落實的能力。進一步強化正風肅紀,對存在苗頭性、傾向性問題的干部早提醒、早教育;對群眾意見大、不認真整改問題、沒有明顯改進的基層干部進行組織調整。 3.認真貫徹執行《關于加強鄉鎮干部隊伍建設的若干意見》(中辦﹝2014〕14號)要求,嚴格落實鄉鎮干部駐鄉鎮工作、值班住宿、走訪懇談等制度。加大對鄉鎮干部“走讀”問題的明察暗訪力度,及時通報和處理一批典型案件,對群眾反映強烈的“走讀”干部,堅決予以嚴肅查處和組織調整。 4.大力開展整治村、社區等基層干部違法違紀行為專項行動。對在村、社區“兩委”換屆中請客送禮、拉票賄選,甚至采取威脅恐嚇、欺騙等手段干擾選舉的,要嚴肅查處,嚴肅追責。對濫用權力、中飽私囊,辦事不公、優親厚友,貪污、挪用、揮霍集體財物,截留、克扣、冒領惠民資金,違規買賣集體土地、侵吞征地拆遷補償款等問題,一查到底,堅決處理。對工作方式簡單粗暴、作風霸道、欺壓群眾甚至涉黑涉惡等問題,從嚴執紀,嚴肅懲處。對遷就、包庇甚至縱容的,追究相關責任人的責任。 | 鄧群策 包昌林 | 市紀委 市委組織部 市農辦 各縣市區 | 立行立改 長期堅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