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練(Coach)的概念源于競技運動,做法是讓有經驗、有理論素養的退役運動員指導新運動員,幫助后者創造一流成績。教練和運動員的關系不是上下級之間那種指令和執行的關系;不是運動員對教練負責,而是教練對運動員負責;雙方為了同一個目標,共同研究,平等對話。教練的指導,針對性強,輔之以具體措施,可以根據發展現狀隨時修正,收效快。后來這種一對一、輔導式的教育方法得到廣泛認可,用途也擴展到體育以外的領域,例如:
1. 工作方面:例如企業的發展方向,人際關系,溝通,解決難題,危機處理,沖突處理等;
2. 前途方面:例如職業規劃,技能培養,就業指導,事業轉型,適應新工作環境等;
3. 生活方面:例如夫妻關系,理財,健康,子女教育,跨文化挑戰(主要指外派經理人)等。
自20世紀中后期起,“教練”在西方成為咨詢行業的一個分支,在我國雖剛剛興起,但發展很快。現在“教練”進一步普及并演變,成為一種頗受推崇的管理風格。管理者摒棄以往的“指令式”或“監工式”的方法,而采用師傅輔導式的管理方式,不僅交代任務,還教方法,對下屬進行全過程指導,幫助他們完成任務,從而更好地體現了團隊精神。
專業教練同咨詢師一樣,提供高智商服務,價格昂貴。目前,我國多數企業只愿意為高管聘請教練。高管的需要同中下層經理人不同,不是知識和態度問題,管理培訓不能解決他們的問題。他們的問題是迷茫,困惑,需要指點、分享、判斷、建議、評判。他們中的多數人不愿意將問題在企業內部公開,擔心影響自己的威信或團隊的士氣,這時,外來的教練同他們進行貼心的交談,是最好的方法。
教練采用的方法同培訓不同,不是“介紹”、“講解”、“傳授”,而是傾聽、提問、啟發,引導對方挑戰傳統觀念,跳出思維定式,打破局限,超越自己。教練不給答案,而是分享方法,引導對方自己尋找答案。教練能達到的最理想的境界是對方的“悟”。“悟”是認識的轉變,標志著變化的開始。典型的教練過程有以下幾個步驟:
1. 雙方商定要解決的問題、要達到的目的、要遵循的規則;
2. 教練引導對方分析、辨別、判斷,理出頭緒;
3. 教練引導對方提出解決方案,或制定行動計劃;
4. 教練監督過程,協助執行,跟蹤結果。
此時,教練和工作對象不是師生或師徒關系,而是教練和運動員式的平等關系。教練和工作對象有相同的發言權,整個過程充滿質疑、探討、探索、互動。教練的任務是用他的經驗和睿智,引導對方自己分析、自己判斷、自己解決自己的問題。
體育教練的運動成績可能不如運動員,企業教練的行業知識可能不如輔導對象。教練的優勢在于經驗、智慧、情商、方法;教練突出的技能是傾聽、提問、反饋、啟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