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任教師請假條
請假人姓名: 所在部門:
請假事由 | |||
請假 天數 | 請假 起止時間 | ||
所在系(部) 主任同意簽名 | 簽名 時間 | ||
教務處處長簽名(有課,2天以上的) | 簽名 時間 | ||
組織人事處處長簽名(2天以上的) | 簽名 時間 | ||
分管教學副校長簽名(4天以上的) | 簽名 時間 | ||
校長簽名 (6天以上的) | 簽名 時間 | ||
銷假時間 | 延假天數及原因 | ||
組織人事處處長同意延假簽名 | 學校領導同意延假簽名 | ||
備注 |
說明:請假1天以內(含1天)的,須獲得本系(部)主任同意。有課則須同時到教務科辦理停、調課手續,無課者報教務處備案;
請假2天以上(含2天)3天以內(含3天)的,須獲得本系(部)主任、組織人事處處長同意。有課則須同時獲得教務處處長的同意(并到教務科辦理停、調課手續,下同)無課者報教務處備案;
請假4天以上(含4天)5天以內(含5天)的,須獲得本系(部)主任、組織人事處長同意,有課則須同時獲得教務處處長的同意,無課者報教務處備案,最后報請分管教學的副校長批準;
請假6天以上(含6天)的,須獲得本系(部)主任、組織人事處處長同意,有課則須同時獲得教務處處長的同意,無課者報教務處備案,然后還須獲得分管教學的副校長同意,最后報請校長批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