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青海省公布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錄取工作實施細則》,青海省高考招生錄取工作將于7月6號開始。具體安排如下:
錄取準備 | 錄取工作及數據準備 | 省招辦 | 7月6日-9日 | |
錄 取 ? 含 第 四 階 段 資 格 審 查 ? | 提前單獨錄取本科(梯度志愿) | 省招委、招生院校 | 7月10日?13日 | 不復征 |
自主招生院校錄取、面向貧困地區定向招生專項計劃錄取 | 省招委、招生院校 | 7月14日-15日 | 專項計劃和一本批次同時復征志愿 | |
第一批本科(梯度志愿。含同批次定向計劃錄取、非西藏生源定向西藏就業計劃錄取) | 省招委、招生院校 | 7月16日?23日 (含復征時間) | ||
第二批本科(梯度志愿。含同批次定向計劃錄取) | 省招委、招生院校 | 7月24日?31日 (含復征時間) | ||
省內高校民族預科錄取 | 省招委、招生院校 | 8月1日?2日 | ||
第三批本科錄取(平行志愿) | 省招委、招生院校 | 8月3日?11日 (含復征時間) | 3-4日模擬投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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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前單獨錄取專科(梯度志愿) | 省招委、招生院校 | 8月12日?14日 | ||
普通專科(平行志愿) | 省招委、招生院校 | 8月15日?25日 (含復征時間) | 15-16日模擬投檔 | |
總結 | 考生資格審查工作總結 | 市(州)、考區招考辦 | 9月底前 | 由各級招委會用文件形式上報 |
考試招生工作年度總結 | 省、市(州)、考區招考辦
| 10月底前 |
延伸閱讀:青海高考錄取分數線
文史類
第一批本科:普通班 457分;面向貧困地區定向招生專項計劃437分;省外院校民族班、民族預科447分。
第二批本科: 普通班415分; 面向貧困地區定向招生專項計劃405分;省外院校民族班、民族預科405分。
省內院校本科民族預科:400分。
第三批本科:普通班379分;省外院校民族班、民族預科369分。
專科(含專科層次民族班):200分。
理工類
第一批本科: 普通班416分; 面向貧困地區定向招生專項計劃396分;省外院校民族班、民族預科406分。
第二批本科: 普通班380分;面向貧困地區定向招生專項計劃370分;省外院校民族班、民族預科370分。
省內院校本科民族預科:365分。
第三批本科:普通班353分;省外院校民族班、民族預科343分。
專科(含專科層次民族班):200分。
填報相關志愿事宜
(一)考生選報志愿于6月27日開始。選報志愿期間,考區招辦工作人員和相關中學的招生干事、班主任老師要向考生和家長認真宣傳、解讀我省招生錄取相關政策規定、特殊類型招生計劃填報資格、填報方式及最低控制分數線等,以免因理解偏差、解讀錯誤給考生造成填報失誤。
(二)6月27日至29日,省招辦在一樓咨詢大廳開展相應政策咨詢活動。同一時間內,各考區招辦也組織開展相應政策咨詢,考生家長可就近前往咨詢。
(三)放棄填報志愿的考生要寫出書面申請,考區招辦依據申請匯總(考生姓名、考生號、高考成績、放棄原因)后向省招辦報告。
(四)考生和家長在填報志愿時,要認真閱讀《普通高校在青招生計劃及專業目錄》上的招生錄取實施細則,以及考生注意事項。
志愿填報要求和有關注意事項
同一高校的普通班、民族班、民族預科招生,分別公布生源計劃、分別填報志愿(以代碼區分)、分別投檔錄取(以代碼區分)。考生不能在一個院校志愿內的三種計劃類型之間混合平行填報“雙跨”志愿。
軍事(含國防生)、公安(武警)類院校、中央司法警官學院的生源選拔(主要為政審、面試、軍體檢及素質測試),北京電子科技學院、西藏大學面向六州各級黨委辦公廳(室)就業招生計劃的生源選拔(主要為政審、面試),在考生志愿填報完成后進行(另行通知)。飛行員生源選拔由招生院校自行安排。
填報了外語類專業(或高校對相關專業有外語口試要求)的二本線以上(包括二本線)考生,攜帶本人身份證、準考證于7月2日-3日到青海師范大學參加外語口試。
除了提前單獨錄取(本科、專科)批次以外,其他批次生源不足時復征志愿。復征志愿后未完成計劃實行調劑錄取。參加復征的考生在填寫《青海省普通高校招生復征志愿表》時,應按要求在“是否服從調劑”欄內填寫“是”或者“否”,未填寫者視為不服從調劑。
有特殊飲食習慣要求的少數民族考生,填報志愿時應注意了解高校是否設有“清真”食堂,避免上學后造成餐飲不便等困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