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學轉專業需要注意的是,每個學校對轉專業學生的要求差別比較大,作為學生,在填報志愿時不能持特別簡單樂觀的心態,以為校內轉專業可以為自己兜底,本文小編整理了青海大學新生轉專業申請條件和時間,供各位考生家長參考。
一、青海大學新生怎么轉專業
青海大學普通全日制本科學生轉專業暫行規定(試行)
為進一步貫徹落實《普通高等學校學生管理規定》(教育部令第21號)、《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違規行為處理暫行辦法》(教育部令第36號)和《青海大學普通全日制本科學生學籍管理規定》要求,深入貫徹以學生為本的教育理念,進一步深化學分制改革,提高人才培養質量,激發和調動學生學習主動性與積極性,結合學校實際,特制訂本規定。
一、基本原則
1.轉專業以尊重學生志愿,發揮學生專長,促進學生個性化發展為原則。
2.學生入校取得正式學籍后方可申請轉專業,學生未取得學籍前不允許轉專業。轉專業由教務處集中受理,原則上第一學期末為集中受理期,受理期外不予受理(因材施教班除外),具體時間以教務處通知為準。學生在校期間只可提交一次轉專業申請。
3.轉專業工作必須在學校教學資源允許的情況下實施,實行雙向選擇,既要尊重學生專業志向,又要遵照學校教學安排和招生工作實際。
4.學校允許學生由高考熱門專業轉入招生相對困難專業;由錄取平均分數較高專業轉入錄取平均分數較低專業;由報考志愿率較高專業轉入調劑率較高專業;由醫學類、工學類、財經類專業轉入農學類、地質類等專業;在同院系專業大類內,允許高考錄取分數線高的專業轉入高考錄取分數線低的專業。
5.學校不允許招生相對困難專業轉入高考熱門專業;錄取平均分數較低專業轉入錄取平均分數較高專業;文科專業轉入理工類、醫學類專業;不允許跨學科門類轉專業。
二、申請條件
1.本規定所指學生是指通過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全國統一考試,由高考成績錄取入學,經新生入學資格復查合格,取得普通高等學校學籍的本科學生;
2.轉專業應當在同層次、同批次專業之間進行;
3.學生有下列情形之一,不得申請轉專業:
(1)招生時已明確規定不能轉專業的;
(2)招生時執行單獨招生計劃的,包括:定向、專升本、對等交換生等;
(3)休學、保留學籍期間的;
(4)應予退學的;
(5)在校期間,受警告及以上處分的;
(6)本科三年級(含)以上的學生;
(7)其它經學校審核認為不適合轉專業的。
三、基本流程
1.學籍注冊后由學生本人提交書面申請,填寫《青海大學本科生轉專業審批表》,交所在院系審核通過。
2. 由高考熱門專業轉入招生相對困難專業的;由錄取平均分數較高專業轉入錄取平均分數較低專業的;由報考志愿率較高專業轉入調劑率較高專業的;由醫學類、工學類、財經類專業轉入農學類、地質類等專業的,經學生個人申請、轉入轉出院系同意、教務處審批后即可辦理相關手續。
3.學校原則上不允許轉專業,若確有特殊情況需要轉專業的,需學生本人申請,轉入轉出院系審核同意,教務處組織考核,經學校研究同意、公示無異議后辦理相關手續。此種情況轉出學生人數比例不超過原班級總人數的5%,接收學生人數比例不得超過當年招生班級總人數的10%。
四、學籍管理
1.轉入新專業學習的學生必須參加原專業期末考試且所有考試課程均達到及格,否則已經取得的轉專業資格無效。
2.轉入新專業學習的學生必須按新專業的培養方案完成學業,畢業資格和學位授予資格均按轉入專業的要求審核,學費按照轉入專業標準收取,不滿半學年,以半學年計。
五、違規行為認定及處理
1.嚴格執行教育部36號令文件有關規定。凡違反36號令文件相關規定的行為,嚴格按36號令文件處理。
2.院系和學生個人在轉專業時,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追究院系和學生個人責任:
(1)學生個人在申請調整專業時,申報材料弄虛作假,一經發現退回原專業并給予記過處分。
(2)院系對學生調整專業申報材料疏于審查或弄虛作假,造成惡劣影響的,一經查實,對院系和具體責任人全校通報批評并調離工作崗位。情節嚴重者,將移交司法機關嚴肅處理。
六、本規定由教務處負責解釋,自公布之日起執行。
二、轉專業對學生個人的利弊
1、轉專業的好處
有些同學為了能夠順利進入理想的大學,選擇了服從調劑或者填報了冷門的專業,實際上對于自己被錄取的專業并不感興趣。那么就可以選擇轉專業,去學習自己真正喜歡或者感興趣的東西。
2、轉專業的弊端
①學習壓力大。想要轉專業的同學不僅要學好當前的專業內容,將要轉去的專業知識也要學習,而且還不能有掛科的情況,這樣一來學習壓力就會變得非常的大。所以轉專業并非易事,要付出很多的時間和精力,而且能否成功也是未知數。
②所轉的專業也不一定適合自己。有很多同學在轉完專業之后發現新專業還不及自己之前的專業,甚至有的同學仍然覺得這個專業不適合自己。
轉專業不是小事,大家一定要結合自己的興趣愛好、職業規劃等多方面綜合考量,還要充分調研目標專業的情況,做好充足的調查后再做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