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校自主招生政策
(一)1.指標生政策。青島一中、青島二中、青島九中、青島十五中、青島十七中、青島十九中、青島三十九中、青島五十八中8所學校普通班招生人數的65%,分別均衡分配到市內三區所有初中學校。指標生學業水平考試成績達到第一志愿普通高中學校錄取線下30分以內(含30分),且思想品德、體育與健康、信息技術科目均達到合格等級,作為第一志愿普通高中學校普通班學生錄取。
2.直升生政策。青島二中、青島五十八中各招收100人,青島一中、青島九中各招收50人。初中學校按照分配的名額分別向4所學校推薦考生。4所學校直升生招生方案另行公布。
3.指標生和直升生名額分配辦法。市教育局按8所普通高中普通班招生人數,分別計算出局屬初中學校和各區應推薦到8所普通高中指標生(含4所學校直升生名額)的總人數。各區教育(體)局根據各初中學校實際在校畢業生人數,計算出各區屬初中學校指標生和直升生推薦名額。
4.指標生和直升生評選推薦辦法。初中學校評選推薦指標生和直升生,從在注冊學籍初中學校連續就讀三年(因戶籍、住房發生變化等而正常轉學的學生須連續在該校就讀兩年以上)的學生中評選推薦。各初中學校根據學生三年綜合素質發展評價結果進行擇優評選推薦。評選推薦辦法、評選推薦學生名單以及學生相關標志性成果等須在校內醒目位置公示3天。獲得直升生資格的學生應參加相應普通高中學校的直升測試。未被直升錄取的學生,第一志愿須報考同一普通高中學校,享受指標生待遇。指標生第一志愿須填報與其指標生資格相對應的普通高中學校。
(四)藝體特長生和藝術班錄取。
局屬各普通高中學校要按照已經公布的藝體特長生招生計劃招生,不得擅自調整專業和人數。符合報名條件的考生可參加多所學校的特長生報名、測試,普通高中學校最高按照特長生招生計劃1:1.5的比例公布獲得特長生資格的學生名單并進行公示。獲得多所普通高中學校特長生資格的考生,從中選擇一所普通高中學校普通班作為第一志愿報考。特長生資格只對第一志愿普通高中學校普通班有效。普通高中學校按照考生學業水平考試成績、專業成績及綜合素質評價情況擇優錄取。不同學校藝術班可相互兼報。在市教育局規定的期限內,各普通高中學校特長生、藝術班報名及專業測試時間,由普通高中學校自行確定。各學校藝體特長生、藝術班招生簡章須報市教育局體育衛生藝術處和基礎教育處審核備案。
(五)青島一中“交運創新班”招生政策。
“交運創新班”(簡稱“交運班”)面向市內三區招生,實行“一免一獎”(免學雜費,并對取得創新成果或榮譽的學生進行獎勵),對家庭經濟特別困難的優秀學生實行“五免”(免學雜費、書本費、住宿費、校服費、保險費),單獨錄取,單獨編班,校內寄宿。
(六)青島一中“海爾創新班”招生政策。
“海爾創新班”(簡稱“海爾班”)面向市內三區招生,實行“一免一獎”(免學雜費,并對取得創新成果或榮譽的學生進行獎勵),單獨錄取,單獨編班,校內寄宿。
(七)青島三中“信息化實驗班”招生政策。
“信息化實驗班”(簡稱“信息化班”)面向市內三區招生,單獨錄取,單獨編班,校內寄宿。
(八)青島六中“創意人才培養班”招生政策。
“創意人才培養班”(簡稱“創意班”)面向市內三區、嶗山區、城陽區、黃島東區、高新區招生,由學校提前招生錄取,被錄取的學生不再參加全市初中學業水平考試。單獨編班,部分寄宿。
(九)青島九中“愛基金班”招生政策。
“愛基金班”在市內三區招收家庭經濟困難的優秀初中畢業生,實行“五免一補”(免學雜費、書本費、校服費、住宿費、保險費,并對部分家庭經濟特別困難的學生提供經濟補助)。單獨錄取,單獨編班。市內三區符合條件的初中畢業生,持《報名推薦表》(由青島九中提供)、家庭經濟狀況證明(《低保證》或由街道、企業等提供的其他證明材料)和其他報名材料到青島九中報名。
(十)青島九中“外語課程改革班”招生政策。
“外語課程改革班”(簡稱“外語課改班”)面向市內三區招生。單獨錄取,單獨編班。
(十一)青島十五中“新人文創新人才培養班”招生政策。
“新人文創新人才培養班”(簡稱“新人文班”)面向市內三區招生。單獨錄取,單獨編班。
(十二)青島十六中“書法班”招生政策。
“書法班”面向市內三區招生。單獨錄取,單獨編班。
(十三)青島十七中“卓越工程師班”招生政策。
“卓越工程師班”(簡稱“卓越班”)面向市內三區招生。單獨錄取,單獨編班。
(十四)青島十七中“福彩獎學金班”招生政策。
“福彩獎學金班”(簡稱“福彩班”)在市內三區招收家庭經濟困難的優秀初中畢業生,實行“五免一補”(免學雜費、書本費、校服費、住宿費、保險費,并對部分家庭經濟特別困難的學生提供經濟補助)。單獨錄取,單獨編班,校內寄宿。市內三區符合條件的初中畢業生,持《報名推薦表》(由青島十七中提供)、家庭經濟狀況證明(《低保證》或由街道、企業等提供的其他證明材料)和其他報名材料到青島十七中報名。
(十五)青島十九中“科技創新人才培養班” 招生政策。
“科技創新人才培養班”(簡稱“科技班”)面向市內三區招生。單獨錄取,單獨編班,校內寄宿。
(十六)青島三十九中“海洋創新人才培養班”招生政策。
“海洋創新人才培養班”(簡稱“海洋班”)面向市內三區招生,對家庭經濟特別困難的優秀學生實行“五免”(免學雜費、書本費、作業本費、校服費、保險費)。由學校提前招生錄取,被錄取的學生不再參加全市初中學業水平考試。單獨編班。
(十七)青島五十八中“大學先修課程班”招生政策。
“大學先修課程班”(簡稱“大學先修班”)面向市內三區招生。單獨錄取,單獨編班,校內寄宿。
(十八)青島藝校“普通高中藝術實驗班”招生政策。
“普通高中藝術實驗班”(簡稱“普高班”)面向市內三區招生。單獨錄取,單獨編班。
報考“交運班”、“海爾班”、“信息化班”、“愛基金班”、“外語課改班”、“新人文班”、“卓越班”、“福彩班”、“科技班”、“大學先修班”志愿而未被錄取的考生,該志愿等同于所報考學校普通班志愿,參加該校普通班錄取。第一志愿報考“交運班”、“海爾班”、“愛基金班”、“外語課改班”、“新人文班”、“卓越班”、“福彩班”、“科技班”、“大學先修班”的指標生,在所報考學校普通班錄取時享受指標生待遇。
(十九)其他。
1.青島五十八中招收1個北美國際課程班;
2.青島六十六中招收1個中俄班;
3.青島銀河學校面向市內三區招收2個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