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島一中直升生招生方案
一、招生計劃
50人。
二、報名條件
(一)初中綜合素質評定基礎性發展目標均為 A 等;
(二)學業成績在年級名列前茅;
(三)學生在初中三年的綜合素質表現優秀;
(四)初中地理、生物學業水平考試成績不低于2B;
(五)初中信息技術學業水平考試成績為合格。
三、招生程序
(一)報名。
學生需要提交的材料:
1.《青島市中學生素質發展手冊》《初中畢業生綜合素質評價表》《青島市普通高中優秀學生直升錄取推薦證明》;
2. 初中學校兩位任課教師(其中一位是班主任)共同簽名、并加蓋學校公章的推薦信;
3. 三年來學生歷次期末考試成績證明,并加蓋學校公章;
4. 近期一寸免冠照片三張;
5. 戶口簿及學生本人戶籍材料復印件一份;
6. 初中階段取得的標志性成果材料及榮譽證書原件和復印件(須經初中學校確認并加蓋公章)一份。主要包括:
(1)學生獲得的各級各類綜合或單項比賽成果及榮譽;
(2)校學生會干部、班干部、各級各類學生社團負責人、學生活動的策劃設計者及組織者的證明材料;
(3)其它能突出體現學生綜合素質的標志性成果及榮譽;
(4)綜合實踐活動成果,包括研究性學習活動、社會實踐活動及參加社會公益活動中取得的成果。
(二)資格確認。
青島一中招生工作委員會對報名學生進行資格審查,并確認報名資格,發放筆試通知單。
(三)測評。
1. 綜合素質評定
青島一中招生工作委員會對學生提供的初中階段的標志性成果進行綜合素質評定,分為A、B、C、D四個等級。
2. 筆試
科目:數學(60分鐘,滿分120分)、英語(60分鐘,滿分120分)。
要求:命題突出能力立意,注重考查學生運用基礎知識和基本技能發現問題、分析問題、解決問題以及收集與處理信息的能力。成績分為A、B、C、D四個等級。
3. 面試
學生參與答辯或辯論,考查學生的語言表達能力、辯證思維能力、創新和實踐能力、人際關系處理能力,考查學生情感、態度及價值觀方面的素養。面試成績分為A、B、C、D四個等級。
(四)錄取。
依據學生的筆試、面試成績,參照綜合素質評定等級,擇優錄取。首先,筆試、面試等級均需達到 B 等以上(含B等),然后按照高等級多者優先錄取的原則進行錄取(等級相同的參照綜合素質評定等級)。
(五)公示。
學校招生工作委員會集體確定擬錄取學生名單。學校對擬錄取學生將通過青島一中網站(http://www.qdyz.com)、校內張貼名單兩種形式公布,時間為三天。對擬錄取結果有異議者,可在公示期內,向學校招生工作委員會提交書面意見。學校招生委員會在接到書面意見后三個工作日內予以回復。公示無異議者正式錄取。
四、日程安排
日 期 | 時 間 | 內 容 |
4月22日(星期三) | 8:00—16:30 | 接收初中學校統一報送的直升生推薦材料(教務處221室) |
4月25日(星期六) | 8:30-9:30 數學 10:00-11:00 英語 13:30-16:30面試 | 上午筆試
下午面試 |
4月27日-4月29日 (星期一-星期三) |
| 直升生擬錄取名單公示 (4月27日上午9:00開始公示) |
4月30日(星期四) |
| 直升生錄取名單上報市教育局 |
5月4日(星期一) | 9:00 | 發放錄取通知書 |
五、保障機制
(一)組織保障。
學校成立招生工作委員會。委員會主任由校長擔任,委員由學校有關處室負責人和教師代表、家長委員會代表組成。招生工作集體研究,分工負責,重大問題集體研究決定。
(二)制度保障。
建立公示制度、責任追究制度、監督制度和保密制度,充分體現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做到招生條件明確,工作程序規范,實施辦法公開,錄取結果公示。
(三)監督機制。
自主招生工作全過程接受社會監督。學校及時受理學生、家長及初中學校的舉報,確保招生工作萬無一失。所有參與招生工作的人員須簽定誠信協議書。
(四)咨詢服務。
咨詢時間:上午8:00-11:30 ;下午1:30-5:00(周一至周五)
咨詢電話:82688760 82686907
六、本方案由青島一中招生工作委員會負責解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