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指導思想和原則
以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全面落實科學發展觀,認真貫徹“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堅持德才兼備的用人標準。
區事業單位(不含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單位)新進人員,除國家政策性安置及其他選拔任用人員外,都要按照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面向社會采取考試與考核相結合的方法進行公開招聘。
區事業單位招聘工作人員應在機構編制部門核定的編制和人員結構范圍內進行,并按照度招聘計劃執行。
二、編報招聘計劃
每底前,需招聘工作人員的事業單位須將本單位性質、編制限額和人員結構、空缺崗位,以及本度擬招聘的崗位、專業、人數和相應的資格條件等通過主管部門審核后報區人事局,區人事局匯總、編制度區事業單位招聘人員計劃,報經區委、區政府批準后組織實施。
三、招聘對象
招聘對象應符合區事業單位招聘條件,其中招聘的人員應具有大專及以上學歷,特殊崗位除外。
以下人員,招聘單位報區人事局審核,經區委、區政府批準后,可以采取直接考核的方式招聘,并按有關規定辦理手續。
(一)具有研究生學歷且獲得碩士及以上學位的人員;
(二)具有副高級以上專業技術資格的人員;
(三)區外高層次人才;
(四)引進具有特殊專業技能的人才。
四、信息發布
區直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的招聘公告由區人事局會同招聘單位或主管部門在有關媒體和中國徽州網、××山人事思而學教育網、徽州人事思而學教育網及相關網站上向社會統一發布。公告信息包括以下主要內容:
(一)招聘單位簡介;
(二)招聘崗位、學歷、專業、人數;
(三)應聘崗位的資格條件;
(四)報名時間、方式;
(五)考試內容、形式、科目,考試、考核時間;
(六)報名方法等需要說明的事項。
五、資格審查
報名工作由區人事局統一組織,各招聘單位或主管部門負責本單位或本系統應聘人員的資格審查。報考資格條件除國家特殊規定外,不得附加地域、身份等方面的限制。應聘者提供的報考信息應當真實、準確、有效。
六、招聘程序和方式
區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的考試考核工作,采用統一組織、統一時間、統一考試的方式。部分特殊、緊缺、急需專業的人才,經區委、區政府同意后可單獨實施招聘或到高校采取面試、考核等程序實施招聘。屬單獨實施招聘的,必須嚴格按照規定的招聘程序發布招聘公告、制定實施方案、組織進行操作。
考試包括筆試、專業實務測試等形式。應聘同一崗位的須形成競爭,招聘崗位與應聘人數之比原則上不低于:;低于這一標準的,應根據應聘者意愿進行調整;調整后仍達不到開考比例的,原則上取消該崗位的招聘計劃。
(一)筆試。筆試主要測試應聘者對招聘崗位所要求的綜合素質。統考科目為“職業能力測試”,主要包括常識判斷、數量關系、判斷推理、資料分析、言語理解與表達等。試卷委托市人事考試中心組織命題、閱卷。
筆試結束后,根據考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的比例進入專業實務測試。
(二)專業實務測試。專業實務測試根據招聘崗位的專業特點,主要考查應聘者的業務素質及潛在能力。對專業技術崗位,可采取面談、實際技能操作或專業測試等方式;對教師崗位,可采取試講、答辯等方式;對管理崗位可采取結構化面試等方式。專業實務測試由區人事局與招聘單位的主管部門同負責,由招聘單位或主管部門負責組織實施。專業實務測試應設考官組。考官組一般為人,由招聘單位及主管部門領導、專家學者和有資質的面試考官組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