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通話朗讀是一門學問。它除了要求應試者忠于作品原貌,不添字、漏字、改字外,還要求朗讀時在聲母、韻母、聲調、輕聲、兒化、音變以及語句的表達方式等方面都符合普通話語音的規范。朗讀一篇作品,如果連普通話都讀不準確,甚至讀錯了,那就會影響聽眾對原文的理解,甚至會鬧笑話。要使自己的朗讀符合普通話的語音規范,必須在以下幾方面下功夫:
1.注意普通話和自己方言在語音上的差異。普通話和方言在語音上的差異,大多數的情況是有規律的。這種規律又有大的規律和小的規律,規律之中往往又包含一些例外,這些都要靠自己去總結。單是總結還不夠,要多查字典和詞典,要加強記憶,反復練習。在練習中,不僅要注意聲韻調方面的差異,還要注意輕聲詞和兒化韻的學習。
2.注意多音字的讀音。一字多音是容易產生誤讀的重要原因之一,我們必須十分注意。多音字可以從兩個方面去注意學習。第一類是意義不相同的多音字,要著重弄清它的各個不同的意義,從各個不同的意義去記住它的不同的讀音。第二類是意義相同的多音字,要著重弄清它的不同的使用場合。這類多音字大多數情況是一個音使用場合“寬”,一個音使用場合“窄”,只要記住“窄”的就行。
3.注意由字形相近或由偏旁類推引起的誤讀。由于字形相近而甲字張冠李戴地讀成乙字,這種誤讀十分常見。由偏旁本身的讀音或者由偏旁組成的較常用的字的讀音,去類推一個生字的讀音而引起的誤讀,也很常見。所謂“秀才認字讀半邊”,鬧出笑話,就是指的這種誤讀。
4.注意異讀詞的讀音。普通話詞匯中,有一部分詞(或詞中的語素),意義相同或基本相同,但在習慣上有兩個或幾個不同的讀法,這些被稱為“異讀詞”。為了使這些讀音規范,國家于五十年代就組織了“普通話審音委員會”對普通話異讀詞的讀音進行了審定。歷經幾十年,幾易其稿。1985年,國家公布了《普通話異讀詞審音表》,要求全國文教、出版、廣播及其他部門、行業所涉及的普通話異讀詞的讀音、標音,均以這個新的審音表為準。在使用《審音表》的時候,最好是對照著工具書(如《新華字典》、《現代漢語詞典》等)來看。先看某個字的全部讀音、義項和用例,然后再看審音表中的讀音和用例。比較以后,如發現兩者有不合之處,一律以審音表為準。這樣就達到了讀音規范的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