遼寧省2015年普通高等學校應屆畢業生入伍預征公告
根據國家關于征集普通高等學校應屆畢業生入伍服義務兵役工作的總體部署和安排,以及國家和
遼寧省關于普通高等學校畢業生入伍服義務兵役優待政策規定,現就有關事項公布如下:
一,預征對象
中央部門和省、市所屬全日制公辦普通高等學校、民辦普通高等學校和獨立學院的全日制應屆普通本科(含高職)畢業生、畢業研究生、第二學士學位畢業生。不包括往屆畢業生及成人教育、高等教育自學考試、各類非學歷教育、培訓類學生。
年齡要求:高職(專科)畢業生為當年年滿18至23周歲,本科及以上學歷畢業生可放寬到24周歲。
二,預征流程
1、6月18日前:學生向所在學校武裝部門或學生管理部門報名;
2、6月18日至25日:按照當地征兵辦公室的統一安排,參加身體初檢、政治初審;
3、6月30日前,被確定為預征對象后,填寫《應屆畢業生預征對象登記表》(以下簡稱《登記表》)和《應征入伍高校畢業生補償學費代償國家助學貸款申請表》(以下簡稱《申請表》)。在校期間獲得國家助學貸款的畢業生,提供與國家助學貸款經辦銀行簽訂的畢業后還款計劃書復印件,一并交到學校。《登記表》和《申請表》經學校確認并加蓋公章后,由預征對象本人保存;
4、10月31日前:預征對象到入學前戶籍所在地報名應征,并將《登記表》和《申請表》交縣(市、區)人民政府征兵辦公室;
5、12月31日前:預征對象經戶籍所在地縣(市、區)人民政府征兵辦公室批準入伍后,收到《應征入伍通知書》;
6、次年2月后:學校將入伍畢業生補償學費和代償國家助學貸款款項匯至指定銀行賬戶或貸款銀行。
三,在部隊期間的待遇
服義務兵役期間,伙食和被裝由部隊負責供給。按照服役兵種不同,每天伙食標準基本在15元至50元之間。入伍第一年,每月發放津貼300元;第二年,每月發放津貼360元。義務兵退役后,由部隊發給約2000元左右的退伍費;
服義務兵役期間在選取士官、考軍校、安排到軍隊技術崗位等方面優先;
具有普通高等學校本科以上學歷、取得相應學位的,表現優秀、符合總政治部有關規定的可以直接選拔為軍官。
四、國家和遼寧省有關優待政策
服義務兵役期間,征集地政府(遼寧省范圍內,下同)給予家庭發放優待金(具體標準可咨詢征集地民政局或征兵辦公室);國家按學制年限(在校學習時間低于相應學制規定年限的,按照實際學習時間計算;在校學習時間高于相應學制規定年限的,按照學制規定年限計算),以及在校期間每年實際交納的學費或獲得的國家助學貸款本息(最高不超過6000元),給予補償學費或代償國家助學貸款本息。
服義務兵役退役后(下同),不分入學前戶籍性質,均可享受征集地城鎮退役士兵有關安置政策,采取政府扶持自謀職業為主與安排就業相結合的辦法進安置。選擇自謀職業的,由入伍前常住戶口所在地政府發給一次性經濟補助金,標準按不低于當地上年在崗職工平均工資的1.5倍確定(因我省地區間經濟發展狀況不同,此項補助金額在30000至55000之間);選擇安排就業的,由入伍前常住戶口所在地政府按當地城鎮退役士兵有關政策規定予以安置;
我省公安、監獄勞教系統基層一線崗位面向社會招考公務員(人民警察)時,將拿出專門錄用計劃,招錄退役高校畢業生;
退役后參加政法院校為基層公檢法定向崗位招生考試時,優先錄取;
具有高職(高專)學歷的,退役后免試入讀成人本科;或經過一定考核,如讀普通本科;
退役后報考碩士研究生初試總分加10分;榮立二等功及以上的,退役后免試推薦入讀碩士研究生;
退役后報考遼寧省西北地區縣(市、區)、鄉鎮機關公務員時,筆試總成績加5分(單科加2.5分)。參加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時,同等條件下優先聘用(遼寧省部分地區還給予加分優待);
退役后,在自主創業及其他就業報道方面享受應屆高校畢業生待遇。
遼寧省人民政府征兵辦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