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北大學本科生轉專業管理辦法
為全面提高本科生培養質量,促進我校優秀拔尖學生的脫穎而出,普通學生的健康成長,使學生興趣愛好與所學專業相契合,充分調動和發揮學生的學習積極性,營造有利于人才成長的學習環境, 根據教育部《普通高等學校學生管理規定》(教育部令第21號)、《遼寧省教育廳關于規范遼寧省普通高等學校學生轉專業工作的通知》(遼教發〔2014〕99號)和《東北大學全日制本科學生學籍管理 細則》,特制定本科生轉專業管理辦法。
一、工作原則
1.維護教育公平、公正、公開和集體決議的原則;
2.體現社會對人才需求、有利于促進就業的原則;
3.因材施教、有利于學生自主學習和個性發展的原則;
4.確保整體人才培養質量、轉入專業辦學條件和培養能力相匹配的原則;
5.擇優滿足學生轉專業要求的原則。
二、轉專業的基本條件
1.非定向培養全日制本科生。
2.遵紀守法,品行端正,無任何違紀違法記錄。
3.符合相關專業學習的身體要求。
4.轉專業時無不及格記錄。
三、不予轉專業的情形
1.未報到入學、注冊取得學籍或入學未滿一學期的;
2.藝術類、體育類、普通類三者之間跨類別的;
3.文史類(哲學、教育學、文學、法學)專業不能轉到理工類(理學、工學、經濟學、管理學)專業,理工類專業可以轉到文史類專業。
4.畢業年級學生或已修滿教學計劃規定總學分的三分之二及以上者;
5.休學期間的或受到留校察看以上處分者以及應予退學者;
6.申請二次轉專業或申請退回原專業的;
7.部、省招生主管部門和學校在招生時明確規定不能轉專業的。
四、轉專業的學生類別
1.學業優秀類
總平均學分績點位于本專業前20%的學生。
2.學科專長類
在某一專業領域有特長或極高的興趣和愛好,在相關專業領域發表高水平論文、授權專利,或在省級以上科技競賽獲獎,或提供特殊專長證明證實轉到相應專業更有利于激發學生的興趣,能進一步發揮其特長的學生。
3.學業困難類
經學校指定的醫院證明,有某種疾病或生理缺陷不能在原專業學習的學生。
五、轉專業的時間和程序
1.學生轉專業在第一學年結束后進行。
2.各學院制定“東北大學××學院轉專業工作方案”。工作方案應明確時間安排、考核方式、考核程序、擬接收學生人數等,并上報教務處。
3.教務處對各學院轉專業工作方案進行匯總,報學校審批后,公布各學院轉專業工作的具體方案。
4.學生填寫“東北大學本科生轉專業申請表”。學生所在學院組織審核,并公布同意轉出的學生名單,并將匯總表報教務處。
5.各學院組織相關專業的教授考核小組,對申請轉入學生進行考核。學院將擬轉入專業的學生名單報教務處,經學校審批后公示轉專業學生名單,并統一辦理學籍異動手續。
六、轉專業的相關要求
1.學生轉專業工作要堅持公正、公平、公開的原則,各學院應制訂科學、規范和公開透明的工作程序。
2.各專業接收轉入的學生人數在同年級本專業學生數的5%至15%之間,轉出專業的學生人數在同年級本專業學生數的5%至15%之間。
3.學生轉專業后,按轉入專業的培養方案修讀課程。轉入專業的非學業優秀類學生,必須補修本專業所欠課程。學業優秀類學生,由轉入專業的學院確定是否要求補修相關課程,并報教務處備案。
4.專業學費按學生所在專業分段收取,轉專業前按原專業標準收取,轉專業后按轉入專業標準收取。
七、本辦法從2012級學生開始執行,由學校教務管理部門負責解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