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學生入學后有兩次轉專業的機會,要求學生品德優良且無紀律處分,如果學生的第一或第二學期必修課和限選課第一次考試成績平均學分績點不低于3.0,則有資格重新選擇專業;學校將根據接收人數,以學生申報的擬重新選擇的專業為單位擇優錄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