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遼寧省教育廳關于規范遼寧省普通高等學校學生轉專業工作的通知》(遼教發〔2014〕99號)和《沈陽農業大學學生管理規定》,特制定本細則。
一、基本原則
1.維護教育公平、公正、公開和集體決議;
2.體現社會對人才需求、有利于促進就業;
3.因材施教、有利于學生自主學習和個性發展;
4.確保整體人才培養質量、轉入專業辦學條件和培養能力相匹配;
5.擇優滿足學生轉專業要求;
6.學生在校期間只能轉一次專業。
二、適用范圍、條件及方式
(一)申請轉專業的范圍和條件
凡我校在讀且未受過任何違法違紀處分的全日制一批本科生符合下列條件之一者均可以申請轉專業。
1.所學課程無不及格,學分績點在本年級本專業排名前70%者。
2.所學課程有1科不及格或學分績點在本年級本專業排名未達到前70%者,但在校期間有第一完成人發明專利、或第一作者發表高水平學術論文者,或在校級及以上與轉入專業相關的各類競賽中有二等獎及以上獲獎者,或有見義勇為行為被校級及以上有關部門表彰者。
3.具有擬轉入專業領域的專長(需有相關證明),轉專業更能發揮其專長者。
4.具有二級甲等及以上醫院醫療診斷證明本人的疾病或生理缺陷不宜在原專業學習者。
5.參軍入伍復學者。
(二)轉專業的方式
轉專業分為集中轉專業和1至3年內即時轉專業兩種方式。凡有特殊專長、或因疾病、或參軍入伍復學者,可在1至3年內即時轉專業。其它轉專業均在一年級下學期集中進行。
三、注意事項
集中申請調整專業的人數不超過本年級原專業人數的30%,如報名超過30%,按學分績點排名次序優先申請。學生屬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可申請轉專業:
1.教育部、省教育廳明確規定不得轉專業者;
2.未報到入學、注冊取得學籍或入學未滿一學期者;
3.畢業年級的學生,及已修滿教學計劃規定總學分的三分之二及以上者;
4.處于休學期間者;
5.受到學校嚴重警告及以上處分者;
6.低批次錄取專業學生轉入高批次錄取專業者;
7.專升本、中職本學生。
四、主要程序
(一)集中申請轉專業
1.各學院根據各專業辦學條件,于春季學期確定當年各專業可接收集中申請轉專業人數,報教務處統一發布。
2.申請者本人根據各專業招生情況和本人志愿向所在學院提出書面申請,陳述理由,并提供相關證明材料。
3.所在學院審核。所在學院接受申請后,應組成學生轉專業考核小組,對申請轉專業的學生進行考核,并出具學院考核意見,包括對申請內容的審查情況、學生在校期間表現等,并簽署是否同意其申請。
4.教務處審查、復核后,匯總、審查相關材料,網上公布申請轉專業學生名單。
5.符合條件的申請者需參加教務處統一組織的筆試,并參加擬轉入專業所在學院組織的面試。筆試課程包括《大學英語》和《高等數學Ⅲ》,面試由各學院制定考核方案,報教務處備案。
6.筆試和面試成績各占50%,擇優確定擬錄取的轉專業學生名單。
(二)即時申請轉專業
符合即時申請轉專業的本科生,提供相關材料直接報教務處考務學籍科申請。屬于有特長的學生,由擬轉入專業的學院組織專家進行考核;屬于因病或參軍入伍轉專業的學生,由教務處審核,結合擬轉入專業所在學院實際情況,最后確定。
五、審批
1.教務處將通過初審的擬轉專業學生名單報校長辦公會審議,批準后公示3天。
2.將經公示無異議的申請轉專業學生名單報省教育廳審批。
六、其他
1.經省教育廳批準的轉專業學生,教務處負責辦理轉學籍和選課手續,轉入學院負責協調辦理學生宿舍和管理等其他方面手續。
2.本細則自頒布之日起執行,由教務處負責解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