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費教育師范專業招生,列入本科提前批,錄取時擇優選拔熱愛教育事業,有志于長期從教、終身從教的優秀高中畢業生。
免費教育師范生錄取后入學前須與學校和生源所在地省級教育行政部門簽訂協議,承諾畢業后從事中小學教育十年以上。
免費教育師范生在校學習期間免除學費,免繳住宿費,并補助生活費。免費教育師范生畢業后一般回生源所在省份中小學任教。到城鎮學校工作的免費教育師范畢業生,應先到農村義務教育學校任教服務二年。
免費教育師范生畢業后未按協議從事中小學教育工作的,要按規定退還已享受的免費教育費用并繳納違約金。省級教育行政部門負責履約管理,并建立免費教育師范生的誠信檔案。
確有特殊原因不能履行協議的,需報經省級教育行政部門批準。免費教育師范生畢業前及在協議規定服務期內,一般不得報考脫產研究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