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輛年檢帶什么材料,需要帶什么資料
機動車的定期年檢
一、內容:1、檢查發動機、底盤、車身及其附屬設備是否清潔、齊全、有效,漆面是否均勻美觀,各主要總成是否更換,與初檢記錄是否相符;
2、檢驗車輛的制動性、轉向操縱性、燈光、排氣及其它安全性能是否符合"機動車安全運行技術條件"的要求;
3、檢驗車輛是否經過改裝、改型、改造、行駛證、號牌、車輛檔案所有登記是否與現在車況相符,有無變化,是否辦理了審批和異動、變更手續;
4、號牌、行駛證及車上噴印的號牌放大字樣有無損壞、涂改字跡不清等情況,是否需要更換;
5、大型汽車是否按照規定在車門兩邊用漢字仿宋體噴寫單位名稱或車輛所在地街道、鄉、鎮名稱和駕駛室限坐人數;貨車后欄板(包括掛車后欄板)外側是否按規定噴寫放大2~3倍的車號,個體或聯營戶的汽車,門的兩側是否噴寫有"個體"字樣;字跡要求清晰,不得噴寫單位代號或其它圖案(特殊情況需經車管所批準)
二、條件:具有下列情況之一的車輛,必須按照有關規定辦理后,方予檢驗:
1、車輛狀況與行駛證、檔案記載不符者;
2、號牌、行駛證破損不全、字跡不清或自行仿制號牌者;
3、車輛改裝、改型、技術改造未辦理審批和變更手續者;
4、未按照規定噴寫單位名稱和號牌放大字樣者;
5、不按照規定安裝警報器、標志燈具者;
6、未按照規定繳納養路費和保險者。
三、手續:1、車輛單位或車主需填寫"機動車年度檢驗表",并按照當地車管所規定的日期,送指定地點進行年檢。車輛檢驗合格夠,車輛管理機關在行駛證和"機動車年度檢驗表"上加蓋(年車管所檢驗合格)印章;
2、長期在外地執行任務不能按期參加檢驗的車輛,由車主提出申請,報經原籍車管所委托駐地車管所代為檢驗。檢驗后,將檢驗結果通知原籍車管所;
3、因特殊情況不能按期參加年檢的車輛,應事先向當地車管所申請延期。
四、其它規定:1、年檢的不合格車輛,應限期修復,逾期仍不合格的,車管所應收繳其行車牌證,不準再繼續行駛;
2、無故不參加年檢或年檢不合格的車輛,不準在道路上行駛,也不準轉籍;
3、符合報廢條件或使用超過規定年限的車輛,不予檢驗,并收回牌證,注銷檔案,予以報廢。
驗車手續(私戶):
1、機動車行駛證
2、機動車保險單
3、委托書驗車手續(公戶):
1、機動車行駛證
2、機動車保險單
3、單位法人代碼證書原件或復印件
4、單位申請書(加蓋公章)
5、委托書
1.檢查保單是否有誤,特別是新車第一次年檢,保險單上的信息與實際情況不符的到保險公司更正;
2.如果您需要更換環保標志,提前到環保局的汽修廠測完尾氣,節省時間; 3.到交通隊清違章; 4.年檢一定要趕前別趕后,每月初驗車會很快; 5.注意事項:滅火器、停車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