訴訟離婚是我國離婚方式之一,也是很多夫妻選擇的離婚方式。說到訴訟離婚,那肯定是要經過一定的流程才能最終達到離婚目的的,究竟2015年離婚起訴流程是怎樣的呢?小編為您做好專業的法律分析。
訴訟離婚的流程:
1、寫民事訴狀,第一部分寫明原告、被告的姓名、性別、出生年月、民族和住所地,第二部分寫訴訟請求a.請求離婚;b.小孩的撫養問題;c.財產依法分割;第三部分寫事實與理由,把何時結婚、何時生小孩,因為什么原因離婚等情況寫明。訴狀最好打印,但最末處必須手簽名;
2、到住所地所在基層法院(區或縣法院)起訴,在立案庭辦理立案手續;
3、立案的時候遞交民事訴狀2份、結婚證、夫妻兩人的身份證(至少帶上自己的)、小孩的戶口或出生證原件,如果有財產需要法院分割,還要帶上財產相關證據,如房產證、機動車行駛證等。證據需要交2套復印件(法院案卷中一份,發給對方一份);
4、立案庭審查后,繳費;
5、將繳費票據與材料交給法院立案庭,回家等通知;
6、法院給你的案子排期開庭,并將訴狀副本、證據及其他材料送達給被告,送達被告后,會通知你開庭時間,你需要去法院領取開庭傳票;
7、如果對方也同意離婚,法院可能約你們雙方去調解(我國民事案件中,調解是必經程序,開庭前不組織你們調解,開庭時也會問你們愿不愿意調解),如果調解成功,則發《民事調解書》,調解分兩種,可能調解離婚,也可能做通你們的工作,不離婚,結案;
8、如果調解不成則開庭,開庭時還無法調解的,就會判決,最終發《民事判決書》;
9、判決可能判決離婚,也可能判不離,一般情況下,第一次起訴離婚的,被告不同意離婚,法院會判決不予準許離婚。你的朋友可以在判決生效6個月后再次起訴離婚。
離婚訴訟流程是比較復雜的一個程序,很多人都不怎么搞得明白,要是您有需要的話可以聯系小編的專業律師,我們會從法律的角度幫助您在離婚官司中爭取更多的利益,同時也會幫助您維護您的合法權益。
2015年訴訟離婚需不需要戶口本?
去法院起訴離婚的時候只要帶上離婚起訴書、結婚證、身份證。如果有小孩,只需帶上小孩的戶口或出生證原件就可以了。但是如果有財產需要法院分割,還要帶上財產相關證據,如房產證、機動車行駛證等,就可以起訴離婚了。
所以說,只要將上述的材料或者證件帶齊了,到法院起訴離婚一般是不需要帶戶口本的。
相關知識:
起訴離婚時要帶的材料或者證件:
(一)民事起訴狀起訴狀要準備三份,一份交法院,一份由法院交給對方當事人,還有一份你需要自己保留,以便在開庭時所用。
(二)身份證或其它的居住證明。在立案時需要向法院提交您的身份證復印件。
(三)結婚證或婚姻狀況證明結婚證,是用以證明你們之間的婚姻關系的。
(四)財產清單財產清單需要準備三份,交法院一份,由法院轉對方當事人一份,還有一份你自己留存。
訴訟離婚時,帶上離婚起訴書、結婚證、身份證、小孩的戶口或出生證原件等證件就可以了,一般是不需要帶戶口本的。訴訟離婚需要法律援助的,可以在我們小編上找專業的律師,維護您的合法權益。
訴訟離婚多少手續費?
一、離婚訴訟費用是多少?
原告向人民法院起訴離婚,人民法院作出立案受理決定時,同時通知原告預交訴訟費,最后人民法院依“原告預交,敗訴方承擔”的原則確定訴訟費的承擔方和雙方責任的大小各自承擔的比例,如果訴訟費交繳后原告又撤訴,人民法院只退還訴訟費的50%。
離婚案件每件交納50元至300元。涉及財產分割,財產總額不超過20萬元的,
離婚訴訟不另行交納;超過20萬元的部分,按照0.5%交納。
家庭財產案件征收的費用,按雙方爭議財產的價值計算訴訟費,價值在1000元以下,每件50元,1000元至5萬元,按4%征收,即標的×4%+10元;5萬元至10萬元的,按3%征收,即標的×3%+510元;10萬元至30萬元部分,按2%征收,即標的 ×2%+1510元;20萬元至50萬元的,按1.5征收,即標的×1.5%+2510元;50萬元至100萬元的,按1%征收,即標的×1%+5010 元;100萬元以上的,按0.5征收,即標的×0.5%+10010元。
二、如何繳納離婚訴訟費用?
離婚案件的訴訟費用,由原告預交。預交確有困難的,可以在預交期內向人民法院申請緩交、減交或者免交。原告在預交期內未預交訴訟費用,經人民法院再次通知后仍不預交,或者申請緩、減、免交訴訟費用未獲人民法院批準而仍不預交的,按自動撤回起訴處理。按撤訴處理的離婚案件,沒有新情況、新理由,6個月內又起訴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一般民事案件審結時,訴訟費用由敗訴的當事人負擔。雙方都有責任的,由雙方分擔。但是離婚案件審結時,訴訟費用的負擔,則由人民法院視案件的具體情況而定。當事人根據人民法院的決定,負擔訴訟費用。
訴訟離婚有哪些手續?
(一)寫民事起訴狀。
起訴狀內容包括:
1、原告、被告的姓名、性別、出生年月、民族和住所地,
2、訴訟請求(請求離婚、小孩的撫養問題、財產依法分割等)
3、寫明事實與理由
把何時結婚、何時生小孩,因為什么原因離婚等情況寫明。訴狀最好打印,但最末處必須手簽名。
(二)到住所地所在基層法院(區或縣法院)起訴,在立案庭辦理立案手續。
(三)立案的時候遞交民事訴狀2份、結婚證、夫妻兩人的身份證(至少帶上自己的)、小孩的戶口或出生證原件,如果有財產需要法院分割,還要帶上財產相關證據,如房產證、機動車行駛證等。證據需要交2套復印件(法院案卷中一份,發給對方一份)。
(四)立案庭審查后,繳費。
(五)將繳費票據與材料交給法院立案庭,回家等通知。
(六)法院對案子排期開庭,并將訴狀副本、證據及其他材料送達給被告,送達被告后,會通知你開庭時間,你需要去法院領取開庭傳票。
(七)如果對方也同意離婚,法院可能約你們雙方去調解(我國民事案件中,調解是必經程序,開庭前不組織你們調解,開庭時也會問你們愿不愿意調解),如果調解成功,則發《民事調解書》,調解分兩種,可能調解離婚,也可能做通你們的工作,不離婚,結案。
(八)如果調解不成則開庭,開庭時還無法調解的,就會判決,最終發《民事判決書》。
(九)判決可能判決離婚,也可能判不離,一般情況下,第一次起訴離婚的,被告不同意離婚,法院會判決不予準許離婚。你可以在判決生效6個月后再次起訴離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