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仲裁請求人向仲裁委員會申請勞動爭議仲裁時,最好采用書面形式,提交仲裁請求書,并按照被訴人數提交副本。仲裁請求書應當載明仲裁請求人的姓名、職業、住址、工作單位、郵政編碼以及聯系電話和被請求人(企業)的名稱、地址和法定代表人的姓名、職務、聯系電話;仲裁請求書應當著重闡明仲裁請求和所根據的事實和理由;
2、提供相應的證據材料,證據材料可以當庭提供,也可以立案的時候提供,有的區仲裁委會在受理案件后指定舉證期限,當事人應該在舉證期限內舉證,逾期將不能舉證,當事人自己承擔不利的后果。這個勞動者應該特別注意。
3、勞動者自己立案的要攜帶身份證和復印件,委托他人的,委托人應該攜帶身份證和授權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