仲裁協議是指當事人在合同中訂立的仲裁條款,或者以其他方式達成的提交仲裁的書面協議。此協議可以在爭議發生之前或之后達成。仲裁協議是當事人申請仲裁及仲裁委員會受理案件的必備前提條件。
根據《中國人民共和國仲裁法》第十六條之規定,有效的仲裁協議應包括以下三項內容:
1. 仲裁請求的意思表示
2. 仲裁事項
3. 選擇的仲裁機構
中國海事仲裁委員會上海分會根據當事人之間訂立的提交仲裁委員會仲裁的仲裁協議和一方當事人提交的書面仲裁申請,受理仲裁案件。
仲裁協議是指當事人在合同中訂立的仲裁條款,或者以其他方式達成的提交仲裁的書面協議。此協議可以在爭議發生之前或之后達成。仲裁協議是當事人申請仲裁及仲裁委員會受理案件的必備前提條件。
根據《中國人民共和國仲裁法》第十六條之規定,有效的仲裁協議應包括以下三項內容:
1. 仲裁請求的意思表示
2. 仲裁事項
3. 選擇的仲裁機構
中國海事仲裁委員會上海分會根據當事人之間訂立的提交仲裁委員會仲裁的仲裁協議和一方當事人提交的書面仲裁申請,受理仲裁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