仲裁費包括受理費和處理費。
受理費收費標準:3人以下的,每件20元;4至9人的,每件30元;10人以上的集體勞動爭議案件,每件50元。
按廣東省有關規定,勞動爭議雙方當事人都必須預交處理費,處理費收費標準:
(一)沒有爭議金額的案件,每件300元;
(二)有爭議金額的案件,按下列標準累加收費:
1、爭議金額在1萬元以內(含1萬元)的案件,每件500元;
2、爭議金額超過1萬元至5萬元(含5萬元)的部分,按3%收費;
3、爭議金額超過5萬元至10萬元(含10萬元)的部分,按2%收費;
4、爭議金額超過10萬元的部分,按1%收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