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5月1日,《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實施,勞動仲裁免費,并且時效由60日延長為一年,為勞動者維權提供了便利。申請勞動仲裁首先需要提供勞動仲裁申請書,作為一名專職勞動仲裁員,對于勞動仲裁申請書的書寫,為大家提供以下經驗
工具/原料
A4紙張、黑色碳素筆或黑色中性筆
步驟/方法 一、書面申請
根據本法規定,當事人申請仲裁應當采用書面形式。以書面形式申請仲裁,有利于明確表達申請人的仲裁請求及其所根據的事實和理由,也便于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審查,決定是否受理,以及在決定受理后,向被申請人轉達申請人的仲裁請求及其依據,方便被申請人行使答辯的權利,有利于仲裁活動的進行。因此,當事人申請仲裁應當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提交仲裁申請書。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保留一份為正本,送達被申請人的各份為副本。
二、仲裁申請書的內容
仲裁申請書是勞動爭議的一方當事人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提出要求對爭議事項進行仲裁審理的書面申請,是重要的仲裁文書,在勞動爭議仲裁中具有重要作用,是申請人提起仲裁的根據,申請人為爭取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受理本案并在仲裁中爭取有利法律后果,應當認真書寫仲裁申請。
1.勞動者的姓名、性別、出生年月、住所、聯系方式,用人單位的名稱、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負責人的姓名、職務,聯系方式。申請書應當按申請人、被申請人分別列明以上情況。申請人由法定代理人代為仲裁的,或者申請人委托律師或他人代為仲裁的,還應說明法定代理人或委托代理人的基本情況。代理人是律師的,只要寫明其所屬律師事務所的名稱,而不需寫明律師的基本情況。寫明當事人的基本情況,有助于仲裁委員會審核、認定雙方當事人的主體資格,便于仲裁委員會與當事人進行聯絡。
2.仲裁請求和所根據的事實、理由。仲裁申請書中的仲裁請求是申請人想通過仲裁程序達到的目的,是仲裁活動中的重要內容,也是仲裁申請書中必須記明的法定事項。因此應當寫明申請人通過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向被申請人提出的具體實體權利請求,即要求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裁決被申請人履行什么義務,以及通過仲裁所要達到的目的。仲裁請求應力求明確具體,切忌含糊不清,模棱兩可。在記明仲裁請求的同時,應當記明提出仲裁請求的客觀基礎,以充分的事實、理由來支持仲裁請求,這樣才能使受案的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明確其提起仲裁的事實依據和具體原因,并在此基礎上對案件進行依法審理和裁決。仲裁請求所根據的事實和理由包括:當事人之間糾紛形成的事實、雙方當事人爭執的焦點,請求的依據和理由等等。這部分內容作為仲裁申請書的核心內容,所述事實理由應當實事求是,簡明概括。
3.證據和證據來源、證人姓名和住所。申請人提出仲裁申請應有事實根據,而申請人對自己主張的事實有責任提供證據加以證明,因此,在仲裁中,申請人提出的仲裁請求是否合理,所根據的事實是否存在,應當有證據加以證明,如書證、物證等。申請人在提出證據的同時,應當提供證據的來源,以便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核實。如提供的是證人的,要寫明證人的姓名和住所或工作單位,以便于仲裁委員會及時核實和調查這些證據,確定能否作為定案的證據,從而及時、公正的裁決。可以另寫一份證據清單附后。
一份完整的仲裁申請書除上述內容以外,還要寫明選定的申請仲裁的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的全稱,申請仲裁的時間,并在右下方寫明申請人的姓名;申請人是法人或其他組織的,要寫全稱,并另行寫明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負責人的姓名、職務,加蓋法人或其他組織的公章。此外,還應注明仲裁申請書副本的份數,以及提交證據的名稱、份數,并將其按編號順序附于仲裁申請書后。
三、因為勞動仲裁申請書直接關系到案件的勝敗,并且如果有相應的權利你沒有寫到申請事項中,仲裁委及法院是不會主動審理,更不會支持的,所以建議由專業人士代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