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試 1.考試時間:6 月 16 日?19 日 2.考試科目、形式、分值及答卷時間: 考試科目分Ⅰ和Ⅱ?颇竣竦目荚嚱Y果是高中階段學校招生錄取的重要依據,科目Ⅱ的考試結果是普通高中招生錄取的前置條件?颇竣瘢赫Z文、數學、英語(德語/法語)、物理、化學、體育 6 科,總分 720 分,成績以分數形式呈現。其中,體育滿分 50 分,測試時間、內容及辦法見《關于做好 2017 年全市初中畢業升學體育考試工作的通知》(蘭教體〔2017〕132 號)。科目Ⅱ:思想品德、歷史、地理、生物 4 科。各科成績均以等級形式呈現,分 A、B、C、D 四個等級,D 等為不合格;等級劃分標準為:依成績排序,考生總數的前 40%為 A 等,前 70%為 B 等及以上,前 90%為 C 等及以上,成績達不到合格水平(60 分)且排序在最后 10%的為 D 等。同等學歷社會考生和 2017 屆初中畢業生,已參加過科目Ⅱ 考試,等級為 D 等的,可允許參加下一屆同科次單科補考,補考 5 成績按 C 等(合格)和 D 等(不合格)計;等級為 C 等(含)以上的,不安排補考。外地回蘭考生和因休學、轉學等原因缺考生物、地理的考生,須參加生物、地理補考,補考后成績按正常等級標準核算。
考試時間 科目 分值 答題時間 考試形式 考試對象 6 月 16 日星期五 9:00-11:00 語文 150 120 分鐘閉卷筆答九年級學生 15:00-16:40 物理 120 100 分鐘 6 月 17 日星期六 9:00-11:00 數學 150 120 分鐘 15:00-16:40 化學 100 100 分鐘 6 月 18 日星期日 9:00-11:00 英語 (德語/法語) 150 120 分鐘 閉卷筆答,含聽力 15:00-16:40 思想品德、歷史 200 100 分鐘 閉卷筆答合場分科合卷 6 月 19 日星期一 9:00-10:40 地理、生物 200 100 分鐘 閉卷筆答合場分科合卷八年級學生及須補考的九年級學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