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考成績和錄取結果查詢渠道
1。 網站查詢。河南省教育廳網站(http://www.haedu.gov.cn)、河南省招生辦公室網站(http://www.heao.gov.cn)、河南招生考試信息網(http://www.heao.com.cn)、河南省普通高校招生考生服務平臺(https://pzwb.heao.gov.cn)。6月25日零時開始查詢高考成績。
2。發放高考成績證書。考生應在報名所在地招辦規定的時間內,憑準考證到報名站領取本人的高考成績證書。如對成績有疑問需要復核的,須于6月27日18:00前到縣(市、區)招辦提交申請,逾期不予受理。復核只檢查是否漏評、分數合計是否存在差錯,不復核評分寬嚴。考生須在規定時間內到縣(市、區)招辦領取復核結果。
3。縣(市、區)招辦招生考試綜合服務大廳查詢。
4。招生院校網站查詢錄取結果。
以上信息查詢,均免費提供服務。
招生咨詢與信息發布渠道
1。各市、縣(區)招生考試綜合服務大廳:提供招生考試全過程咨詢服務。
2。省內外院校咨詢電話、網站:提供相關院校的招生咨詢。
3。河南省教育廳網站、河南省招生辦公室網站、河南招生考試信息網:(1)公布往年院校報考和錄取情況統計信息;(2)公布院校招生計劃信息;(3)在志愿填報期間,公布分數線和分數段統計信息;(4)公布各個軍隊院校、公安類、司法類專業面試、體檢分數線;(5)在錄取期間,公布院校生源情況和投檔錄取情況統計信息、各批征集志愿的有關信息。
4。河南省普通高校招生考生服務平臺:錄取期間每批次結束和征集志愿前更新。
5。《招生考試之友》雜志(專業目錄):(1)公布各批各院校分科類招生計劃、分專業計劃數和學費標準;(2)各院校聯系方式(咨詢電話、通信地址、網址等);(3)招生政策問答及填報志愿指導等。
6。教育部“陽光高考”信息平臺(http://gaokao.chsi.com.cn或http://gaokao.chsi.cn):是高校招生政務管理平臺,也是高校招生宣傳與信息咨詢服務平臺 ,每年根據填報志愿的時間安排,舉辦網上咨詢周活動。
我省今年網上咨詢活動定在6月25日?6月29日,省招辦和在豫招生高校均參加。每天咨詢時間為上午9:00至12:00,下午15:00至18:00。為提高咨詢效率,請先瀏覽網上咨詢須知和各有關咨詢單位公告區及精華區發布的重要信息。
7。現場咨詢活動。6月25日?6月26日在鄭州舉辦普通高招現場咨詢活動,省招辦委托河南師范大學新聯學院、黃河科技學院承辦,為高校和考生咨詢提供免費服務。在我省普通高招錄取提前批本科、本科一批以及本科二批《招生專業目錄》院校代號小于“6130”的院校,在河南師范大學新聯學院(鄭州市鄭東新區鄭開大道50號,鄭開大道與京港澳高速交匯處東1000米路北)參加咨詢;在我省本科二批《招生專業目錄》院校代號大于等于“6130”的,以及提前批專科、高職高專批錄取的院校,在黃河科技學院南校區(鄭州市紫荊山南路666號,南三環與紫荊山南路交叉口南1000米)參加咨詢。考生及家長憑準考證即可入場。
填報志愿注意事項
1。考生需首先登錄河南省招生辦公室網站(http://www.heao.gov.cn),然后點擊首頁網上服務大廳中的“網上志愿填報”,在登錄界面輸入考生號、身份證號和報名時使用的密碼登錄系統并填報志愿。網上志愿填報系統于6月25日開通。考生要妥善保管好自己的密碼,不要把密碼透露給他人,更不要讓他人代替填報志愿。如忘記密碼,可利用河南省普通高校招生考生服務平臺的“忘記密碼”功能進行密碼重置,無法重置的,普通類考生請本人持準考證和身份證到報名所在地的招辦重置,對口招生、專升本考生本人持準考證和身份證可到就近市縣招辦重置。
2。 考生必須在規定時間段內完成志愿填報,填報時間截止前可以進行不超過兩次的修改,以網上最后一次保存的志愿為準,填報時間截止后將無法更改。網上填報志愿后,縣(市、區)招辦將依據考生網上保存的志愿信息,打印出志愿表,由考生本人在規定時間內簽字確認,并存入考生檔案。志愿經考生簽字確認后,錄取時不得放棄。對口招生、專升本志愿和各批次的征集志愿,網上保存后不再簽字確認,以網上最后一次保存的志愿作為投檔依據。
3。 選報志愿需了解招生政策和規定,認真查閱《專業目錄》說明及其中有關院校和專業情況,重點了解擬填報院校的各項信息,特別是高校的招生章程。章程中有學校招生說明、招生要求以及明確的錄取規則。高校招生章程在教育部“陽光高考”信息平臺統一公布,在河南省招生辦公室網站和《專業目錄》中也有相關的網址。
4。填報國家專項計劃、高校專項計劃和地方專項計劃志愿應注意:通過相應專項計劃資格審核的考生方可填報。國家專項計劃和地方專項計劃均單獨設立批次,原則上執行本科一批分數線。高校專項計劃納入自主招生志愿,考生應按自主招生志愿填報。考生如同時符合三個專項計劃的資格,志愿可以兼報。
5。自主招生志愿(含高水平藝術團、高水平運動隊、高校專項計劃):已取得相應報考資格的考生,可填報1個相應的高校志愿。高水平運動隊考生,其取得資格的高校無論在哪一批次錄取,選報該志愿必須填在自主招生欄內。北京師范大學自主招生志愿須填報在提前批第一志愿。
6。 本科一批、本科二批和高職高專批均實行平行志愿,其中本科一批和高職高專批可填報1-6個高校志愿,本科二批可填報1-9個高校志愿。提前批(除藝術外)、國家專項計劃本科批、地方專項計劃本科批和專科提前批第一志愿設1個高校志愿,第二志愿設4個高校平行志愿。藝術類志愿分本、專科兩個批次,其中本科批次分A、B兩段,每段可按順序2個高校志愿,專科批次可按順序填報2個高校志愿。藝術類各批各段分別劃定專業和文化錄取控制分數線。
7。 由于本科一批、本科二批和高職高專批實行平行志愿,為解決同一高校專業間因學費標準差別較大等因素而產生的專業生源不均問題,提高考生填報志愿的針對性和投檔的有效性,部分高校按學費標準將本校較高學費專業集中單列,排列在本校普通類專業之后;類似情況還有,少數高校將醫護類專業、農林礦類等專業單獨列出為一類,還有民族院校將限定考生民族的專業單獨列出為一類。在同一高校志愿欄只能選擇其中一類專業,不能跨類選擇專業,專業調劑在所報專業類內進行。如報考同一所院校普通類、較高收費類和民族限定和醫護類等專業,應按不同院校志愿分別填報。
8。 定向就業招生專業(除小學教育(全科教師)外)在本科一批、本科二批等實行平行志愿的批次中,須填報在相應批次所規定的定向志愿欄中,定向縣(市)招生的小學教育(全科教師)專業隨當批次的平行志愿填報;提前批次中,定向就業招生專業填在相應批次的第一院校志愿欄。考生錄取為定向生后,入學報到前應與培養學校和定向就業單位簽訂定向就業協議。填報定向西藏志愿考生在志愿簽字確認時同時遞交定向西藏就業保證書。
9。在提前批志愿中,專設軍隊招飛志愿,參加軍隊招飛全面檢測合格考生方可填報此志愿。軍隊招飛志愿先于其他提前批次志愿投檔,未被錄取該志愿的考生,繼續參加提前批次其他志愿投檔。體育、藝術、軍事、公安、司法及其他有特殊要求的普通高校,考生只能選報其中一類,不得兼報。專科提前批(含直招士官、航海類、空中乘務等有特殊要求的專業)不同類別也不得兼報。
10。少數民族預科班志愿的考生可以選報一個招收預科班的高校。如果分專業方向,每個高校可填報1-5個預科班專業方向和是否同意調劑(專業)。
11。填報征集志愿應注意:錄取時對生源不足的學校,公開征集志愿。屆時未被投檔且滿足成績等條件要求的考生可以選擇填報征集志愿。考生應確認自己尚未被任何院校錄取,已被錄取、預錄取及閱檔狀態的考生不可填報。剩余計劃量大的院校或專業可能會降分征集志愿,考生應進一步查閱擬報高校招生章程的對應內容,全面了解專業情況和學費標準。征集志愿投檔時,以當次征集的志愿為投檔依據,即使原來報有這些學校志愿,也須重新填報。除了藝術類外,征集志愿均按平行志愿投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