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管理專業的就業方向:
1. 在縣級以上政府的民政職能部門和事業單位就業;
2. 從事鄉鎮民政辦公室管理工作;
3. 從事城鎮街道民政所管理工作;
4. 從事縣(或市)以上民政部門以及民間組織中介機構管理工作;
5. 從事婚姻服務中介機構、收養登記服務中介機構管理工作;
6. 從事婚姻管理、收養登記管理、行政區劃管理工作;
7. 從事地名管理、社團管理工作;
8. 從事殯葬管理、收容遣送管理等工作。
畢業生可從事黨政機關事業單位的行政協理員,辦公室主任、行政主管、協調層或決策層高級助理,中外大中型企業前臺秘書、行政主管、行政總監、總經理助理等職 畢業生適宜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涉外經濟管理部門、經濟監督檢查等管理部門從事政策和法規研究及實際工作,學校、科研部門的教學或科研工作,大、中型企業和企業集團、公司的經營管理工作。
職能發展
從行政管理過程來看,它主要有四項基本職能。
計劃。包括制定計劃、下達指示、作出決議、進行安排等。
組織。把已經確定的計劃和決策付諸實施。組織活動還包括對機構的設置、調整和有效運用,對人員的選拔調配、培訓和考核。
協調。通過政策、法令和各種具體措施,不斷改善和調整組織之間、人員之間、活動之間的各種關系。使各項工作分工明確、配合密切、步調一致,以共同實現預定目標。
控制。即監督、檢查的職能。可以通過統計資料和實時信息的分析,如人事、組織、財務等情況進行控制。
業務培養目標:
本專業培養具備行政學、管理學、政治學、法學等方面知識.能在黨政機關、企事業單位、社會團體從事管理工作以及科研工作的專門人才。
業務培養要求:
本專業學生主要學習行政學、政治學、管理學、法學等方面的基本理論和基本知識,受到行政學理論研究、公共政策分析、社會調查與統計、外語、公文寫作和辦公自動化等方面的基本訓練,具備行政管理的基本能力及科研的初步能力。
畢業生應獲得以下幾個方面的知識和能力:
1.掌握政治學、行政學、管理學、法學的基本理論和基本知識;
2.掌握辯證唯物主義和歷史唯物主義的基本觀點和分析方法以及系統分析、統計分析、調查分析、政策分析等科學方法;
3.具有從事黨政機關、企事業單位行政管理的基本能力;
4.熟悉黨和國家的特別是行政管理方面的方針、政策和法規;
5.了解行政學的理論前沿以及政治學、管理學、法學等相關學科的發展動態;
6.掌握文獻檢索、資料查詢的基本方法,具有一定的科學研究和策劃、組織、執行的實際工作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