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山西省平陸縣實驗幼兒園小朋友在展示自己親手制作的水果拼盤。資料圖片
今年全國兩會上,學前教育再次成為備受關注的教育話題。在推動“全面二孩”政策實施、促進兒童健康成長、教育阻斷代際貧困等多重意義上,學前教育顯得格外重要。在兩會內外,有人呼吁將學前教育納入義務教育,有人希望恢復過去企事業單位辦園的福利,有人提出大力支持民辦普惠園發展。為此,我們有必要做一些梳理,透過學前教育的來龍去脈,讓發展之路更加清晰。
學前教育的早期發展
新中國成立后,黨和國家高度重視學前教育事業。早在1949年中央人民政府教育部成立,即在初等教育司內設立幼兒教育處負責全國學前教育的領導和管理。1951年10月,《政務院關于改革學制的決定》指出,幼兒教育是基礎教育的第一階段,幼兒園是實施幼兒教育的組織,其培養目標是根據新民主主義教育方針教育幼兒,使他們的身心在入小學前獲得健全的發育,這是對學前教育屬性的重大判斷,即學前教育事業是教育事業的重要組成部分。
針對當時的國情和發展需要,黨和國家確立了幼兒教育為工農大眾服務、幼兒園首先在有條件的城市設立、動員社會各方面力量發展幼兒教育的方針。一方面,政府接管原有的私立幼兒園,另一方面,依靠群眾發展托兒所、幼兒園,采取工業地區和大、中城市以工廠、機關、團體、群眾自辦為主的方針,農村則根據需要與自愿的原則,提倡農業生產合作社或互助組辦季節性的托兒所和幼兒園,并由此形成了學前教育城鄉二元結構的特征。
據國務院發展研究中心研究顯示,新中國成立初期的學前教育機構以政府辦、企事業單位辦、集體辦、教育部門辦四種類型為主。其中企事業單位舉辦學前教育機構是當時單位辦社會體制的重要標志,實際上是將學前教育事業作為單位福利的組成部分,突出“為國家建設服務”目標,目的是通過單位提供托幼服務解除職工的后顧之憂。
據統計,1957年我國學前教育幼兒園入園人數為108.8萬,幼兒園1萬多所。
“文革”結束后,學前教育進入恢復發展階段。從1979年的《全國托幼工作會議紀要》起,多個文件強調,學前教育堅持公辦和民辦“兩條腿走路”方針。
在當時,學前教育的顯著特點,就是和單位綁定。據一位國企退休職工回憶,“孩子上什么樣的幼兒園,主要是看家長在什么樣的單位。有實力的大企業、機關幼兒園條件好,小單位可能就是一個托兒所,有一兩個人看著孩子,別磕著碰著就行”。
這種以看護為主的幼兒教育機構,對于那些有老人照管的城市家庭來說并不是必需品,對于當時以家庭農業生產勞動為主的農村地區來說,需求也不旺盛。1988年,我國學前三年毛入園率只有28.2%,隨后有所增長,到1995年也僅為41%。
上世紀90年代中期以后,眾多企事業單位不再承擔辦園責任,一批幼兒園劃轉地方或關停。與此同時,在市場經濟作用下,民辦幼兒園數量增長,占全國幼兒園總數的比例由39.9%上升至68%。
市場化的腳步,不僅影響著教育,也影響著大眾對教育的需求。隨著房地產市場化,城市人口的居住地日益分散,不再聚集在單位附近,上班要花費更多的時間成本。這意味著,雙職工家庭照看子女的時間減少。在農村,隨著打工潮的到來,無論是跟隨父母進城打工,還是在農村留守,這部分孩子的照看職責都無法繼續由家庭承擔,因而也對學前教育產生了前所未有的需求。與此同時,隨著教育在個人發展和社會發展中所發揮的作用越來越大,學前教育作為人生起步階段的教育,其意義也開始被社會大眾更加看重。
正是這種前期儲備不足和需求的急速增加,使得“入園難、入園貴”問題凸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