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市教育局近日公布2018年春季城區學校收費標準,要嚴格遵守教育收費紀律,嚴禁將教育教學活動、教學管理范圍內的事項、國家已明確規定納入公用經費支出或已明令禁止收取的項目列為服務性收費或代收費項目。
據悉,今年南昌市春季城區學校收費標準與去年春季一致,其中一般普通高中(含重點建設高中)和重點高中學費分別為每人每學期270元和400元。
記者在2018年春季南昌市城區學校收費項目、標準公布欄中看到,南昌市各級學校收費項目主要包括學費、服務性收費、代收費、住宿費等。其中,服務性收費涉及搭膳費、社會實踐活動費,代收費涉及教材費、校服費、電教教材代收費、學生體檢費等。
在備受關注的校服費標準方面,南昌市規定,每生夏裝、春秋裝各兩套,小學生夏裝每套最高不得超過60元、春秋裝每套最高不得超過80元;中學生夏裝每套最高不得超過70元、春秋裝每套最高不得超過90元。
南昌市提出,嚴禁地方政府、有關單位和學校以任何名義收取與入學掛鉤的費用,堅決查處以捐資助學、借讀等任何名義變相擇校亂收費行為,切實解決“以錢擇校”問題。
此外,各項服務性收費和代收費,必須嚴格按照江西省政府批準的項目和標準執行,必須堅持學生自愿和非營利原則,據實結算,多收的部分要及時退還,嚴禁從學生的服務性收費和代收費中牟取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