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西瓜 繪 |
■通過校長助理這一渠道,學生的心聲、利益訴求能得以表達,并且可以在學校管理、制度建設、學風校風建設等方面起到一定的作用,于學生于學校來說,都是一件好事。
■國外經驗表明,要讓學生更好地參與高校管理,需要有良好的制度安排和程序性規定。從我國高校目前的情況來看,需要完善現代大學制度和去行政化,以及制定和完善大學章程。
■除了建立學生代表大會和研究生代表大會這樣的組織,特設學生校長助理這樣的崗位之外,還應在相應的學校人才培養委員會、校務委員會、學校董事會等組織機構里規定有一定比例的學生代表,讓學生真正參與到學校決策中去。
■本報記者 王強
“運動場上能不能增設一些路燈,方便同學們晚間鍛煉?”“宿舍樓7樓每晚9∶30至11∶30都停水,請問是怎么回事?”……近日,中國礦業大學文法學院2016級研究生陳文雯帶著學校同學向她反映的問題,以“校務參事”的身份“拜訪”了學校后勤處。后勤處專門開了一個座談會,對她反映的問題逐一進行討論,并給出了解決方案。
據了解,中國礦大的校務參事制度,是國內大學生對學校工作“參政議政”的一種新模式。校務參事負責對涉及學生切身利益的相關事務發表意見、表達訴求、建言獻策,任期一年。包括陳文雯在內,目前該校共聘任了5名校務參事。
這樣的制度在我國其他一些高校已有若干嘗試,如南開大學、蘭州城市學院、安徽大學等實行的學生校長助理制度,首都師范大學實施的學生校長助手制度等。那么,這些為學生“參政議政”而設立的制度授予了學生哪些權力?學生是如何使用這些權力的?這些制度還有哪些需要完善的地方?記者就此進行了采訪。
校長案臺的“直通車”
去年11月,首都師范大學學生處工作人員馬麗娜接到了一份從學校校辦轉過來的文件,大致內容是:有部分學生向學生校長助手反映,的獎學金沒有按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