寧波李女士的女兒讀五年級了。最近,她身邊的好多家長都在議論上奧數班準備比賽的事,說是對“小升初”有用。消息聽得多了,李女士心里也有些猶豫,要不要給女兒再報個奧數班。她私底下和女兒的班主任聊起這事,后者卻告訴她:“參加社會培訓機構組織的競賽,所獲的證書在升學時很可能派不上用場。”
證書到底管不管用?早在去年1月,寧波市教育局就明文規定嚴禁各學校組織學生參加社會培訓機構學科競賽,“各中小學不得以社會培訓機構組織的各類學科競賽(測試)成績作為對學生綜合素質評價和推薦學生升學的依據,不得作為辦學成果公開宣傳”。
“類似競賽的不斷擴張,極大沖擊了中小學正常的教學秩序,也加重了學生的學習負擔。”寧波市教育局基教處負責人告訴記者,不僅如此,受商業利益驅使,有的競賽使用和“官方”名稱相近的冠名,混淆視聽;有的則為了吸引學生參賽,設置超高獲獎率并收取高額參賽費。“這些非官方組織的各類學科競賽,不僅助長了社會培訓機構的興起,推動教輔材料、培訓、考試及參賽組織等各種利益鏈的生成,同時也給參賽學生家庭造成了經濟負擔。”
對此,今年4月,該市教育局在《寧波公辦學校參與舉辦的民辦初中跨區域招生工作方案》中特別增加了一條:民辦初中自主招生不得采取考試方式選拔學生,不得與社會培訓機構測試(競賽)成績掛鉤招生,不得以小學生數學奧賽、希望杯、華杯賽、睿達杯等各類競賽獲獎證書、等級考試證書作為招生依據,不得干擾學校的正常教學秩序。
鎮海區蛟川書院、寧波外國語學校、藍青學校、興寧中學是當地小升初的“四大名校”。蛟川書院院長王琳軍明確告訴記者,學校招生關注學生的綜合素質,只認同教育行政部門組織的藝術、科技創新等競賽成績。副院長、教務處主任練永林強調,招生時更傾向于學習習慣好、適應能力強的學生。在一份跨區招生信息填報說明上,記者也看到了這樣的表述:“學生所提供的相關獲獎情況指教育行政部門或業務部門組織的各級各類比賽,或者能證明自身綜合素質優秀的其他獲獎情況(不包含培訓機構組織的獲獎情況)。”
“今年有家長在報名時捧來了一大疊諸如‘希望杯’‘睿達杯’等學科競賽的全國、省一等獎證書,但最后孩子沒被錄取。”寧波外國語學校副校長楊廣文透露。在他看來,如果不是教育行政部門組織的競賽,學校招生都不認同。該校今年的招生方案中,也在自薦涉及的相關獎項條目中點明,所有提及榮譽和獎項是指由教育行政部門組織的各級各類評比、比賽。
同樣熱門的興寧中學和藍青學校也作出了相同表態。興寧中學相關負責人更是補充強調:“我們看重學生在遇到新問題時的即時學習能力。推薦學生在課余時間多讀書,并養成自主學習的習慣。相比競賽證書,孩子的自主學習能力才是讓他終身受益的一把‘鑰匙’。”
寧波市教育科學研究所所長沈海馴告訴記者:“脫鉤政策是一種積極的導向,避免了升學招生時,對學生提額外要求,從而加重學生的學業負擔。”在他看來,民辦學校在招生時,要善用自主權,不能與教育改革精神背道而馳。“從‘大教育’的角度來說,我們教育發展的方向也不能由社會培訓機構牽著鼻子走。”寧波市教研室主任章才根認為,脫鉤政策避免了民間競賽過多對小學正常教學秩序的沖擊和帶來的混亂。
據了解,寧波市教育局還規定,各個學校不得為社會培訓機構各類學校競賽(測試)提供場地。中小學教師也不得組織學生參加此類競賽(測試),在職教師不得參與這些機構的教學工作及相關競賽的考務工作。
通過這些措施的跟進,以及加強教育督導、完善學校評價體系、接受社會監督舉報等方式,寧波在努力地斬斷民間競賽證書與升學之間的利益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