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普通高考將于6月7日-8日舉行。根據《國家教育考試違規處理辦法》(教育部令第33號)和《福建省普通高考考務實施細則》(閩招委〔2016〕2號)等規定,省教育考試院提醒考生注意以下事項:
一、領取準考證并簽訂誠信考試承諾書
凡參加福建省普通高校招生全國統一考試的考生憑本人《居民身份證》于6月4日(上午8:00-12:00,下午3:00-6:00)準時到報名確認地的縣(市、區)教育招生考試機構指定地點,簽訂《考生誠信考試承諾書》,辦理簽領本人《準考證》手續,并在《準考證》正面簽名欄處簽上自己的姓名,當場校對考生號、報考科類等是否有誤及照片是否相符。如有疑問,及時向工作人員提出,以便核實更正,否則后果自負。
二、熟悉考場
6月6日下午,考生須按照考點的統一安排和要求,熟悉考場、接受考前的考風考紀和誠信考試教育、參加外語聽力試聽。
三、考試時間
我省高考各科目考試時間:
6月7日上午9:00-11:30語文, 下午15:00-17:00數學;
6月8日上午9:00-11:30文綜/理綜,下午15:00-17:00外語。
其中,語文、數學、文綜/理綜等科目開考15分鐘后,遲到考生不得進入考點;外語科目14:45以后,遲到考生不得進入考場。
考生進入考場時間為:語文8:30、數學14:35、文科綜合/理科綜合8:35、外語14:30。
考場上懸掛的時鐘的時間僅為參考時間。考試開始、考試結束前15分鐘、考試結束等重要時間節點的提醒,以考點的統一敲鐘、打鈴或廣播為準。
四、答題要求
1.考生答題前應認真閱讀答題卡上的注意事項,必須用國家通用語言文字答題。
2.注意答題用筆:答題卡上選擇題答案須使用2B鉛筆的必須按“填涂樣例”正確填涂,應使明顯黑色填涂滿框;非選擇題必須使用0.5毫米黑色簽字筆在與題號相對應的答題區域內書寫,書寫時字體工整,筆跡清楚;作圖題可先用2B鉛筆繪出圖形,確認后再用0.5毫米黑色簽字筆描清楚。
3.嚴禁考生自行填涂缺考標記;嚴禁考生在答題卡的圖像定位點(黑方塊)周圍作任何符號或標記。
4.答題卡上的答題區域(黑色矩形邊框內)為每道題的答題范圍,考生應嚴格按照答題卡所標記的題號對應答題區域內答題,超出答題區域(黑色矩形邊框限定區域)或非題號對應的答題區域的答案無效。答題時如需要對答案進行修改,可用通用的文字修改符號將需要修改的內容劃去,新答案書寫在劃去答案的上方或下方,新答案不能超出該題答題區域, 也不能書寫在非題號對應的答題區域,否則修改的答案無效。應注意保持答題卡的清潔,不要造成答題卡折疊、破損影響掃描評分。
考生若無意弄臟或損壞試卷、答題卡,應及時報告監考員。經核實確需更換的,監考員報主考同意后,啟用備用試卷或答題卡,但因此而耽誤的考試時間不補。
5.考生條形碼作為掃描中識別考生信息的主要依據,考生應認真核對每個條形碼上打印的考生姓名、準考證號與考生本人填寫的姓名、準考證號是否相符,如不符,應立即舉手報告監考員。考生還應保持條形碼的整潔和完整,不要在條形碼上或周圍涂寫。
6.凡違反規定和本須知,造成答題卡無法評閱(如填涂顏色太淺以及不填涂而用點劃等導致機器無法識別),后果由考生本人自負。
五、偶發情況處置
1.如果考生入場時忘記帶《準考證》或《居民身份證》,須配合監考員進行相貌驗證,若考生相貌與《準考證》存根上照片相符的,可允許考生先進考場應考。但考生須按照監考員要求,在規定時間內將本人《準考證》或《居民身份證》補送到考點進行驗證。
2.如無特殊情況,考生離開考場時必須交卷,并禁止再入考場繼續考試。屬特殊病因或特別緊急的情況,如考生在考試中途提出要上廁所的,考點將指派同性機動監考員和工作人員,兩人隨其前往,且寸步不離。
3.考生若感到身體嚴重不適時,應主動向監考員報告。考生若發生暈場、疾病情況,考點將根據具體情況,由考點醫療組予以就地治療,或送至就近醫院隔離治療。治療期間,考點應指派兩人以上工作人員陪同,且寸步不離。治療時間超過30分鐘的,應說服其停考。因治療耽誤的考試時間不補。
4.英語聽力考試出現聽力磁帶或設備故障時,考點將及時啟動應急預案,使用備用聽力磁帶或備用設備,仍解決不了問題的,考點會立即報告考區主任和省教育考試院,申請考試時間順延,所耽誤的時間會按實補足。因此,若在外語聽力考試時遇上這些情況,請考生保持情緒穩定,靜待考點解決問題后,沉著應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