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島市教育局、市發改局等12個部門今天發出《積極支持民間資本進入教育領域促進民辦教育健康發展辦法》,出臺25條措施鼓勵和引導民間資金辦教育。
《辦法》規定,鼓勵支持民間資本以多種形式進入教育領域,包括對生源數量少、辦學質量不高、辦學效益低的公辦學校,經過評估、審批等程序,探索可由民間資本舉辦的途徑和辦法;允許民間資本以入股等形式,參與對現有公辦高中、中職學校、高職院校進行股份制改造;積極支持民間資本參與引進國際著名院校,舉辦滿足特色化、多樣化需求的義務教育段學校、高中、中等職業院校,包括技工學校、特殊教育學校、接收外籍學生的國際學校和高校等。
《辦法》明確規定,今年青島市正式啟動非營利性民辦學校教師養老保險與公辦學校教師同等待遇試點工作;民辦學校引進符合市級和區市高層次人才條件的人員從事教學工作,經機構編制部門審議通過后,可將所需事業編制核定到教育部門所屬公辦學校,下達用編進人計劃,納入機構編制實名制管理;引進符合人才政策的教師在住房安置、子女就學、政府特殊津貼、教科研經費等方面,享受當地人才管理辦法所規定的同等優惠政策;設立民辦教育專項資金,參照公辦學歷教育學校生均教育事業經費標準,按照一定比例對民辦學校進行補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