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3月24日從教育部網站了解到,《關于公開遴選北京大學副校長的公告》日前發布。經教育部批準,北京大學擬面向校內外公開遴選副校長1名。
公告指出,遴選通過組織推薦、專家推薦或個人自薦等方式報名。自薦人或被推薦人應當符合《黨政領導干部選拔任用工作條例》和《事業單位*員管理暫行規定》要求的基本條件,具體報名條件和資格包括: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堅持。熱愛高等教育事業,熟悉高等教育規律,具有大學教學和研究經歷,有較強的領導、管理、決策能力和組織協調能力以及較豐富的高校行政管理工作經驗,工作實績突出。工作思路清晰,視野開闊,開拓創新意識強,能全力投入管理工作,有服務意識和奉獻精神。能夠認真貫徹執行民主集中制和黨委領導下的校長負責制,執行黨委決議,積極協助校長開展工作,全局觀念強,作風民主,清正廉潔。在自然科學研究領域學術造詣高、國際學術影響力大,能夠準確把握現代大學發展趨勢。
此外,自薦人或被推薦人需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具有博士學位和正高級專業技術職務,身體健康,年齡一般不超過55歲,特別優秀者年齡可適當放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