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國兩會關于財稅改革提案政策解讀(解讀版)
財稅改革:全面推開營改增
如果說,2015年是財稅改革的關鍵年,那么則是財稅改革的落地年。
作為國家治理的基礎和重要支柱,財稅體制改革備受社會關注。6月,中央政治局通過《深化財稅體制改革總體方案》,以建立現代財政制度為目標,提出了三大改革任務:改進預算管理制度、完善稅收制度、建立事權和支出責任相適應的制度。方案出臺一年多來,不少改革舉措開始落地,效果正在逐步顯現。
當前,今年兩會哪些改革將落實、哪些亟待推進?
中國社會科學院財經戰略研究院院長高培勇指出,深化財稅改革三大任務中,有兩項已取得實質性進展。今年將全面推開營改增改革,這意味著全年減稅力度將達到幾千億元,對企業來說是真金白銀的支持。為了彌補降稅帶來的財政減收,中央決定階段性提高財政赤字率,以保障政府應該承擔的支出責任,彰顯了政府推進改革的決心與擔當。
“當前,深化財稅改革最亟待精確發力和精準落地的,當屬中央和地方財政關系的調整。”高培勇指出,迄今的財稅體制改革進程尚不夠均衡,有別于預算改革、稅制改革在改革實施層面取得的實際進展,作為深化財稅改革的三大任務之一,劃分中央和地方事權和支出責任相對滯后。
高培勇認為,央地財政關系的調整之所以相對滯后,同改革內容設計不夠詳實具體相關。就央地財政關系調整的兩個主要線索而言,無論是“進一步理順中央和地方收入劃分”,還是“合理劃分各級政府間事權與支出責任”,其內容都是比較籠統的,基本停留在總體規劃層面。至于具體該如何去做,則沒有進一步提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