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東省自起,調整完善義務教育經費保障機制,計劃用2年的時間,建立統一的、各級政府分項目按比例分擔的城鄉義務教育經費保障機制,推進城鄉義務教育均衡發展。自春季學期起,統一城鄉義務教育學校生均公用經費基準定額:普通小學每生每年710元、普通初中每生每年910元。在此基礎上,對寄宿制學校按照寄宿生年生均200元標準增加公用經費補助,對農村不足100人的規模較小學校,按100人核定公用經費;特殊教育學校按每生每年6000元標準補助公用經費。
統一城鄉義務教育“兩免一補”政策。對城鄉義務教育學生免除學雜費、免費提供教科書,對家庭經濟困難寄宿生補助生活費(統稱“兩免一補”)。民辦學校學生免除學雜費標準按照省財政廳、教育廳確定的生均公用經費基準定額執行。免費教科書資金,除國家規定課程由中央財政全額承擔外,地方課程由省財政承擔。家庭經濟困難寄宿生生活費補助資金,省與各市、省財政直接管理縣分擔比例不變。
統一城鄉義務教育學校生均公用經費基準定額。省財政廳、教育廳統一確定全省義務教育學校生均公用經費基準定額。對城鄉義務教育學校(含民辦學校)按照不低于基準定額的標準補助公用經費,所需資金由省與各市、直管縣繼續按現行比例分擔。適當提高寄宿制學校、規模較小學校補助水平,所需資金按照生均公用經費基準定額分擔比例執行。現有公用經費補助標準高于基準定額的,要確保水平不降低,同時鼓勵各地結合實際提高公用經費補助標準。省財政廳、教育廳適時對基準定額進行調整。
鞏固完善農村義務教育學校校舍安全保障長效機制。省財政結合中央校舍維修改造資金、全面改善貧困地區義務教育薄弱學校基本辦學條件資金,對各地農村公辦義務教育學校維修改造、抗震加固、改擴建校舍及其附屬設施給予支持。城市公辦義務教育學校校舍安全保障長效機制由各市建立,所需經費由各市承擔。
鞏固落實城鄉義務教育教師工資政策。省財政加大對欠發達地區的轉移支付力度,支持各地落實教師工資政策。縣級政府確保縣域內義務教育教師工資按時足額發放,教育部門在分配績效工資時,加大對艱苦邊遠貧困地區和薄弱學校的傾斜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