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教育廳、安徽省財政廳、安徽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日前聯合發文,將推進縣(區)域內義務教育學校校長教師交流輪崗工作,構建縣域內校長教師交流輪崗的長效機制。
安徽省將力爭用3至5年的時間,實現縣(區)域內義務教育學校校長教師交流輪崗工作制度化、常態化,推動校長教師由“學校人”向“系統人”轉變,率先達到縣(區)域內校長教師資源均衡配置,保障鄉村學校特別是村小、教學點教學和教師的需要,支持和鼓勵有條件的市在更大范圍內推進校長教師資源均衡配置,促進城鄉義務教育一體化發展。
根據文件要求,義務教育學校的校長和教師,在同一學校任滿兩屆的校長(含副校長)或在同一學校任教6年以上的教師應交流輪崗。每年義務教育學校教師交流輪崗人數應不低于符合交流條件教師總數的10%,其中骨干教師、教壇新星、學科帶頭人、名師和特級教師等應不低于符合交流條件教師總數的20%。
據介紹,安徽省現階段縣(區)重點推動城鎮學校校長教師向鄉村學校交流輪崗;城區重點推動優質學校校長教師向薄弱學校交流輪崗;鄉鎮范圍內重點推動中心學校校長教師向村小、教學點交流輪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