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近日部署高校高水平運動隊招生工作,要求有關試點高校嚴格控制招生規模、嚴格加強報名資格審核和測試選拔、嚴格規范錄取。
教育部明確,凡不具備組隊條件、未設立專項運動隊、無法繼續承擔建隊任務的試點高校,不得安排該項目高水平運動隊招生。試點高校根據學校辦學條件,依據世界大學生運動會設置的主流項目和高校高水平運動隊管理要求,并按照程序調整運動隊項目。鼓勵和支持有條件的高校組建高水平足球運動隊。高校高水平運動隊招生規模不得超過試點高校上一年度本科招生計劃總數的1%,并須在經教育部核準公布的運動項目范圍內招生,其中集體項目每年招生人數不得超過該項目賽事規定的一方最多同時上場人數。試點高校公示合格考生人數不得超過學校運動隊招生計劃的2倍。
教育部要求,試點高校應加強考生報名資格審核,依據國家體育總局“運動員技術等級綜合查詢系統”核實考生運動技術等級。考生所持本人運動員技術等級證書中的運動項目應與報考高校的運動項目一致(原則上運動小項也應對應一致)。試點高校應面向廣大考生開展反興奮劑宣傳教育,可聯系國家體育總局開展興奮劑抽查工作,體育專項測試之前,應與考生簽訂《反興奮劑承諾書》。拒不簽訂承諾書或拒絕接受興奮劑檢查或抽查的考生,視為主動放棄考試資格。
教育部強調,要注重提高運動員的文化成績錄取要求。高校高水平運動隊錄取考生高考文化成績最低要求,一般不低于生源省份本科第二批次錄取控制分數線;對于少數體育測試成績特別突出的考生,高校可適度降低文化成績錄取要求,但不得低于生源省份本科第二批次錄取控制分數線的65%,高校公示的此類考生人數不得超過學校當年高水平運動隊招生計劃的30%。獲得一級運動員、運動健將、國際健將及武術武英級(或以上)稱號之一的考生,可申請參加試點高校組織的文化課單獨考試,高校確定并公示的此類考生擬錄取人數不得超過學校當年運動隊招生計劃的20%。高校要切實提高文化課單獨考試的命題質量和選拔標準,不得為完成招生計劃而降低或忽視文化課成績要求。
教育部要求,有關試點高校要結合本校發展定位和人才培養要求,制訂本校運動隊招生計劃、招生考試辦法、錄取考生高考文化成績最低要求方案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