陜西省日前出臺鄉村教師支持計劃(2015—2020年)實施辦法,2017年前,建立起鄉村教師“下得去、留得住、教得好”政策保障機制,到2020年,力爭建設一支素質優良、甘于奉獻、扎根鄉村、充滿活力的教師隊伍。
根據實施辦法,陜西省將統籌實施全省教師隊伍建設各項政策,提升鄉村教師隊伍整體質量。主要包括以下措施:
拓展鄉村教師補充渠道。積極爭取中央特崗教師計劃,適當擴大鄉村教師招聘規模。鼓勵優秀高校畢業生到鄉村學校任教,扎實落實高校畢業生到鄉村學校任教一定期限享受學費補償和國家助學貸款代償政策。
提高鄉村教師生活待遇。依法依規落實鄉村教師工資待遇政策,依法為教師繳納住房公積金和各項社會保險費。做好鄉村教師重大疾病救助工作。加快實施邊遠艱苦地區鄉村學校教師周轉宿舍建設,將符合條件的鄉村教師住房納入當地住房保障范圍統籌解決。
職稱(職務)評聘向鄉村學校傾斜。職稱(職務)評審中對鄉村教師不作外語、計算機成績(外語、計算機教師除外)、發表論文的剛性要求。增加鄉村學校中高級崗位數量,實現縣域內城鄉學校教師崗位結構比例總體平衡。城市中小學教師晉升高級教師職稱(職務)的,應有在鄉村學校任教一年以上經歷。
推動城鎮優秀教師向鄉村學校流動。全面落實義務教育學校教師校長交流輪崗工作,采取定期交流、跨校競聘、學區一體化管理、學校聯盟、對口支援、鄉鎮中心學校教師走教等多種途徑和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