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國兩會關于城鎮化改革,政府工作報告關于新型城鎮化解讀
【報告摘要】
2015年政府工作報告提出,加大城鎮棚戶區和城鄉危房改造力度。用改革的辦法解決城鎮化難點問題。抓緊實施戶籍制度改革,落實放寬戶口遷移政策。對已在城鎮就業和居住但尚未落戶的外來人口,以居住證為載體提供相應基本公共服務,取消居住證收費。建立財政轉移支付與市民化掛鉤機制,合理分擔農民工市民化成本。建立規范多元可持續的城市建設投融資機制。堅持節約集約用地,穩妥建立城鄉統一的建設用地市場,完善和拓展城鄉建設用地增減掛鉤試點。加強資金和政策支持,擴大新型城鎮化綜合試點。
提升城鎮規劃建設水平。制定實施城市群規劃,有序推進基礎設施和基本公共服務同城化。完善設市標準,實行特大鎮擴權增能試點,控制超大城市人口規模,提升地級市、縣城和中心鎮產業和人口承載能力,方便農民就近城鎮化。發展智慧城市,保護和傳承歷史、地域文化。加強城市供水供氣供電、公交和防洪防澇設施等建設。堅決治理污染、擁堵等城市病,讓出行更方便、環境更宜居。
【解讀】
城鎮化是伴隨工業化發展,非農產業在城鎮集聚、農村人口向城鎮集中的自然歷史過程,是人類社會發展的客觀趨勢,是國家現代化的重要標志。按照五位一體總體布局,順應發展規律,因勢利導,趨利避害,積極穩妥扎實有序推進城鎮化,對全面建成小康社會、加快進程、實現中華民族偉大復興的中國夢,具有重大現實意義和深遠歷史意義。
[存在的問題]
一是大量農業轉移人口難以融入城市社會,市民化進程滯后。目前農民工已成為我國產業工人的主體,受城鄉分割的戶籍制度影響,未能在教育、就業、醫療、養老、保障性住房等方面享受城鎮居民的基本公共服務,產城融合不緊密,產業集聚與人口集聚不同步,城鎮化滯后于工業化。城鎮內部出現新的二元矛盾,農村留守兒童、婦女和老人問題日益凸顯,給經濟社會發展帶來諸多風險隱患。
二是“土地城鎮化”快于人口城鎮化,建設用地粗放低效。一些城市“攤大餅”式擴張,過分追求寬馬路、大廣場,新城新區、開發區和工業園區占地過大,建成區人口密度偏低一些地方過度依賴土地出讓收入和土地抵押融資推進城鎮建設,加劇了土地粗放利用,浪費了大量耕地資源,威脅到國家糧食安全和生態安全,也加大了地方政府性債務等財政金融風險。
三是城鎮空間分布和規模結構不合理,與資源環境承載能力不匹配。東部一些城鎮密集地區資源環境約束趨緊,中西部資源環境承載能力較強地區的城鎮化潛力有待挖掘;城市群布局不盡合理,城市群內部分工協作不夠、集群效率不高;部分特大城市主城區人口壓力偏大,與綜合承載能力之間的矛盾加劇;中小城市集聚產業和人口不足,潛力沒有得到充分發揮;小城鎮數量多、規模小、服務功能弱,這些都增加了經濟社會和生態環境成本。
四是城市管理服務水平不高,“城市病”問題日益突出。一些城市空間無序開發、人口過度集聚,重經濟發展、輕環境保護,重城市建設、輕管理服務,交通擁堵問題嚴重,公共安全事件頻發,城市污水和垃圾處理能力不足,大氣、水、土壤等環境污染加劇,城市管理運行效率不高,公共服務供給能力不足,城中村和城鄉接合部等外來人口集聚區人居環境較差。
五是自然歷史文化遺產保護不力,城鄉建設缺乏特色。一些城市景觀結構與所處區域的自然地理特征不協調,部分城市貪大求洋、照搬照抄,脫離實際建設國際大都市,“建設性”破壞不斷蔓延,城市的自然和文化個性被破壞。一些農村地區大拆大建,照搬城市小區模式建設新農村,簡單用城市元素與風格取代傳統民居和田園風光,導致鄉土特色和民俗文化流失。
六是體制機制不健全,阻礙了城鎮化健康發展。現行城鄉分割的戶籍管理、土地管理、社會保障制度,以及財稅金融、行政管理等制度,固化著已經形成的城鄉利益失衡格局,制約著農業轉移人口市民化,阻礙著城鄉發展一體化。
[城鎮化的意義]
城鎮化是保持經濟持續健康發展的強大引擎。內需是我國經濟發展的根本動力,擴大內需的最大潛力在于城鎮化。城鎮化水平持續提高,會使更多農民通過轉移就業提高收入,通過轉為市民享受更好的公共服務,從而使城鎮消費群體不斷擴大、消費結構不斷升級、消費潛力不斷釋放,也會帶來城市基礎設施、公共服務設施和住宅建設等巨大投資需求,這將為經濟發展提供持續的動力。
城鎮化是加快產業結構轉型升級的重要抓手。產業結構轉型升級是轉變經濟發展方式的戰略任務,加快發展服務業是產業結構優化升級的主攻方向。城鎮化與服務業發展密切相關,服務業是就業的最大容納器。城鎮化過程中的人口集聚、生活方式的變革、生活水平的提高,都會擴大生活性服務需求;生產要素的優化配置、三次產業的聯動、社會分工的細化,也會擴大生產性服務需求。城鎮化帶來的創新要素集聚和知識傳播擴散,有利于增強創新活力,驅動傳統產業升級和新興產業發展。
城鎮化是解決農業農村農民問題的重要途徑。我國農村人口過多、農業水土資源緊缺,在城鄉二元體制下,土地規模經營難以推行,傳統生產方式難以改變,這是“三農”問題的根源。城鎮化總體上有利于集約節約利用土地,為發展現代農業騰出寶貴空間。隨著農村人口逐步向城鎮轉移,農民人均資源占有量相應增加,可以促進農業生產規模化和機械化,提高農業現代化水平和農民生活水平。城鎮經濟實力提升,會進一步增強以工促農、以城帶鄉能力,加快農村經濟社會發展。
城鎮化是推動區域協調發展的有力支撐。改革開放以來,我國東部沿海地區率先開放發展,形成了京津冀、長江三角洲、珠江三角洲等一批城市群,有力推動了東部地區快速發展,成為國民經濟重要的增長極。但與此同時,中西部地區發展相對滯后。隨著西部大開發和中部崛起戰略的深入推進,東部沿海地區產業轉移加快,在中西部資源環境承載能力較強地區,加快城鎮化進程,培育形成新的增長極,有利于促進經濟增長和市場空間由東向西、由南向北梯次拓展,推動人口經濟布局更加合理、區域發展更加協調。
[對策措施]
堅持走*新型城鎮化道路,要以人,推動大中小城市與小城鎮協調發展,推動產業和城鎮融合發展,促進城鎮化與新農村建設相互協調,促進城鎮化與農業現代化良性互動,優化城市空間結構和管理格局,增強城市綜合承載能力和帶動能力。
第一,推進農業轉移人口市民化。
解決好已經轉移到城鎮就業的農業轉移人口的落戶問題,全面放開建制鎮和小城市落戶限制,有序放開中等城市落戶限制,合理確定大城市落戶條件,嚴格控制特大城市人口規模。加快推進城鎮基本公共服務常住人口全覆蓋,統籌城鄉義務教育均衡配置,完善城鄉均等的公共就業創業服務體系。
第二,優化城鎮化結構和布局。
推動大中小城市和小城鎮協調發展,依靠市場推動和政府規劃引導,逐步發展形成若干城市群,形成帶動經濟發展的增長極。對城鎮化布局做出總體安排,實施城鎮化分步發展戰略,科學設置城市開發強度,合理劃定城市開發邊界。
第三,要將生態文明理念融入新型城鎮化進程中。
新型城鎮化進程中要注意生態保護,著力推進綠色發展、循環發展、低碳發展,節約集約利用土地、水、能源等資源,強化環境保護和生態修復,減少對自然的干擾和損害,推動形成綠色低碳的生產生活方式和城市建設運營管理模式。
第四,要堅持文化的傳承和保護。
要注重打造城市個性。根據城市發展的人文歷史和資源稟賦,保留和利用不同的歷史文化積淀、民族風情特色,打造各具文化魅力和特質的個性化城市,保留城市歷史記憶,彰顯城鎮文化風貌。依托現有山水脈絡等獨特風光,讓城市融入大自然,讓居民望得見山、看得見水、記得住鄉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