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4日,湖南省長沙市教育局發布通報,對“明德華興、湘府中學、中南大學第二附屬中學、長大附中、明德洞井、周南雨花、雅禮雨花、稻田中學、明德雨花”等9所學校變相辦重點班在全市通報批評。
長沙市教育局相關負責人介紹,《中華人民共和國義務教育法》第22條規定:義務教育學校“不得分設重點班和非重點班”。義務教育學校是否辦重點班是衡量義務教育均衡發展工作的一個重要指標。長沙市作為全國義務教育均衡發展工作先進城市,近年來,多次在會議上強調義務教育階段嚴禁辦各種形式的重點班。
經調查,仍有少數初中學校利用各種名義變相辦重點班。為嚴肅法紀,長沙市教育局、市教育督導委員會辦公室聯合下發了《關于在城區開展“嚴禁義務教育階段辦重點班”專項督導的通知》,組織相關人員對城區部分學校進行了專項督導。經查,明德華興、湘府中學、中南大學第二附屬中學、長大附中、明德洞井、周南雨花、雅禮雨花、稻田中學、明德雨花等9所學校,存在以寄宿班、課改班、信息班等名義變相辦重點班的現象。
被通報的9所變相辦重點班的學校年度績效考核降等,并要寫出深刻檢查,承諾今后不再以任何形式辦重點班,長沙市或區教育局分級約談9所學校的校長和主管副校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