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生參軍退役后能復學嗎?
應征入伍服義務兵役前正在高校就讀的學生(含高校新生),服役期間按國家有關規定保留學籍或入學資格,退役后2年內允許復學或入學。”
按照有關法規、政策,在校入伍大學生退役后復學,家庭困難的退役大學生,由學校酌情減免學費,入伍前享受優秀學生獎學金的,復學后提高一個獎學金等級(不含一等獎學金),對榮立一次三等功獎勵的,復學后按不低于50%的標準減免學費,榮立兩次三等功或榮立二等功、一等功、被授予榮譽稱號的,復學后免交全部學費。
大學生參軍入伍享6項新舉措 本科生退伍復學可調專業
今年,為鼓勵大學生參軍入伍,教育部在原有優惠政策基礎上,又出臺了以下6項新舉措:
設立“退役大學生士兵”專項碩士研究生招生計劃。從今年起,根據實際需求,每年安排一定數量專項計劃,專門面向退役大學生士兵招生。
鼓勵開展推薦優秀應屆本科畢業生免試攻讀研究生工作的高校,在制定本校推免生遴選辦法時,結合本校具體情況,將在校期間服兵役情況納入推免生遴選指標體系。在部隊榮立二等功及以上的退役人員,符合研究生報名條件的可免試(初試)攻讀碩士研究生。
在繼續實行普通高校應屆畢業生退役后按規定享受加分政策的基礎上,對應征入伍服義務兵役退役的普通高校在校生和新生,在完成本科學業后3年內參加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初試總分加10分,同等條件下優先錄取。
退役大學生士兵專升本實行招生計劃單列。高職(專科)學生服義務兵役退役,在完成高職學業后參加普通本科專升本考試,實行計劃單列,錄取比例在現行30%的基礎上適度擴大。
放寬退役大學生復學轉專業限制。大學生士兵退役后復學,經學校同意并履行相關程序后,可轉入本科其他專業學習。
高校新生錄取通知書中附寄應征入伍優惠政策。
來源:6月20日 《新晚報》
自主就業的退役士兵入伍前有工作單位,退役后還可以回原單位嗎?
答:自主就業的退役士兵入伍前是國家機關、社會團體、企業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或者職工的,退出現役后可以選擇復工復職,其工資、福利和其他待遇不得低于本單位同等條件人員的平均水平。
政法干警優先招錄大學生退役士兵
與此同時,對既有的優惠政策繼續保留。以復學(入學)政策為例,應征入伍服義務兵役前正在高校就讀的學生(含高校新生),服役期間按國家有關規定保留學籍或入學資格,退役后2年內允許復學或入學。
在國家資助學費方面,國家對應征入伍服義務兵役的高校學生,在入伍時對其在校期間繳納的學費實行一次性補償或獲得的國家助學貸款實行代償;應征入伍服義務兵役前正在高校就讀的學生(含高校新生),服役期間按國家有關規定保留學籍或入學資格、退役后自愿復學或入學的,國家實行學費減免;學費補償、國家助學貸款代償和學費減免標準,本專科學生每人每年最高不超過8000元,研究生每人每年最高不超過12000元。
在高職(專科)升學方面,高職(專科)在校生(含高校新生)入伍經歷可作為畢業實習經歷;具有高職(專科)學歷的畢業生,退役后免試入讀成人本科;榮立三等功以上獎勵的高職(專科)在校生(含高校新生),在完成高職(專科)學業后,免試入讀普通本科。政法干警招錄方面,各地拿出政法干警招錄培養體制改革試點招錄培養計劃的20%左右,用于招錄大學生退役士兵,不再實行加分政策。鼓勵高學歷退役士兵報考試點班,并適當增加招錄大學生退役士兵的比例。
此外,高校在校生(含高校新生)參軍入伍退役后復學或入學,免修軍事技能訓練,直接獲得學分。高校畢業生士兵退役后一年內,可視同當年的應屆畢業生,憑用人單位錄聘)用手續,向原就讀高校再次申請辦理就業報到手續,戶檔隨遷(直轄市按照有關規定執行);退役高校畢業生士兵可參加戶籍所在地省級畢業生就業指導機構、原畢業高校就業招聘會,享受就業信息、重點推薦、就業指導等就業服務。
來源5月22日《光明教育網》
軍人服役時間算工齡嗎?
關于退伍軍人參加工作后的工齡計算和是否需要試用期問題,根據國務院一九五七年七月二十九日議字34號的有關規定。退伍軍人在服兵役期間以及超期服役期間的軍齡都可以計算為本工作單位的連續工齡。
工齡是計劃經濟時期確定職工享受勞動保險待遇的重要依據,根據國家工齡政策規定,凡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兵役法服兵役取得軍齡的軍人,復員、轉業、退伍后參加國家機關、企事業單位工作的,其軍齡都應與參加機關、企事業單位工作后的時間合并計算為連續工齡。隨著國家社會保障制度的不斷完善,特別是企業養老保險制度的逐步規范,原來計劃經濟時期的“工齡”已經逐步被“企業職工養老保險實際繳費年限”所取代。為此,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財政部、總參謀部、總政治部和總后勤部于2012年下發《關于軍人退役養老保險關系轉移接續有關問題的通知》(后財〔2012〕547號),規定:軍人退出現役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國家給予退役養老保險補助,軍人服現役期間單位和個人應當繳納的基本養老保險費由中央財政承擔,所需經費由總后勤部列年度預算安排。不管是“工齡”還是“實際繳費年限”,都是國家認可的職工社會服務年限,也都能夠作為確定職工享受勞動保險待遇的依據。
退伍義務兵、復員士官、轉業士官和復員干部的接收與安置
◆辦理程序
1、退伍義務兵、復員士官、復員干部的檔案由區安置辦審核后直接接收;轉業士官的檔案需省民政廳批準后接收。
2、義務兵、復員士官、轉業士官和復員干部退出現役,待檔案由區安置辦審核接收后,持退伍證、家庭戶口簿、部隊行政介紹信到區安置辦辦理報到落戶手續。
3、按規定退出現役的退役士兵,3年內可選擇政府組織的免費教育培訓,參加免費教育培訓退役士兵應向民政部門遞交申請。大學生復學的,其住宿費和生活補助費應由所在學校向民政部門申請,由征集地退役士兵教育培訓經費提供資助,具體標準為每人每年5000元。
4、義務兵和服役不滿12年的士官退出現役的由人民政府扶持自主就業(2011年前入伍的退役士兵可按老辦法執行),退出現役后由政府發放一次性經濟補助金。鼓勵符合安置條件的退役士兵自謀職業。自愿自謀職業的退役士兵,由本人提出書面申請,經區安置辦審批并由公證部門公證后,發放一次性經濟補助金和自謀職業證,享受自謀職業優惠政策。
5、退伍義務兵、復員士官的報到時間為每年12月到次年2月(今年退伍義務兵的報道時間可能會因退伍時間一起變更,請再做留意);轉業士官的報到時間為每年5-6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