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克強總理再次明確強調,廣大基層公務員的工資調整方案必須盡快落實到位,而教師等事業單位的工資調整也在緊鑼密鼓的推進,教師的工資應該采用“教齡+其他+績效”動態評價三元結構體系。只有這樣,才能激勵教師的專業發展,讓多勞多得、優績優酬變為現實。
建議:多項措施并舉,切實改善鄉村教師生存條件
第一,切實增加教師收入。
為了切實解決鄉村教師目前所面臨的種種問題,國務院辦公廳于今年6月1日頒布了《鄉村教師支持計劃(2015?2020年)》(以下簡稱《計劃》)。《計劃》中提到“全面落實集中連片特困地區鄉村教師生活補助政策”、“依法依規落實鄉村教師工資待遇政策”,其核心就是要增加教師工資。但如何增加?調研組建議如下:
一是優化教師工資結構。建議將70%的績效工資與職稱脫鉤,與崗位工資合并,作為基礎性工資;取消扣除30%的績效工資的做法,將這部分金額獨立,設為“績效獎勵金”,在有條件的地方增加“績效獎勵金”預算,獎勵奮戰在一線講壇上的教師,勞者多得。
二是建議增加教齡補貼,3-10元的教齡補貼將使老教師寒心。切實落實《計劃》中“對在鄉村學校長期從教的教師予以表彰”和“鼓勵”。
三是“國標”工資(包括崗位工資、10%工資和薪級工資)繼續由中央統籌,我們建議各項補貼、績效獎勵金由市(地級市)一級或更高級的教育主管部門來統籌,確保同一地區(地級市)之內統一等量,有利于實現教育資源的優化配置和教育公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