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9日,山西省招生考試管理中心公布了我省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全國統一考試(以下簡稱“普通高考”)報名政策,我省普通高考報名采用“網上報名”“現場確認”的方式。網上報名時間:2015年11月23日8:00—27日18:00。考生須按規定時間完成高考“網上報名”,逾期不予受理。現場確認時間:2015年11月30日8:00—12月4日18:00。
六種情形不得報名
所有擬參加全國統考 的考生(包括普通文理科類、藝術類、體育類、高水平運動員),以及高等院校經批準組織的單獨招生(包括高等職業院校提前單獨招生、運動訓練、民族傳統體育 專業提前單獨招生、職教師資提前單獨招生、盲聾啞殘疾生提前單獨招生、保送生以及少年班招生等),均須參加全國統考網上報名。
應屆高級中等教育學校畢業生在畢業學校所在縣(市、區)招生辦設立的報名點(站)報名、確認,其他考生在戶籍所在縣(市、區)招生辦設立的報名點(站)報名、確認。
屬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員不得報名:
凡具有高等學歷教育資格的高校在校生;
高級中等教育學校非應屆畢業的在校生;
在高級中等教育階段非應屆畢業年份以弄虛作假手段報名并違規參加普通高校招生考試的應屆畢業生;
因違反國家教育考試規定,被給予暫停參加高校招生考試處理且在停考期內的考生;
思想政治品德考核不合格者;
因觸犯刑法已被有關部門采取強制措施或正在服刑者。
報考科類一共有七個
報考科類分為文史、藝術(文)、體育(文)、理工、藝術(理)、體育(理)、單獨考試(運動訓練、民族傳統體育、職教師資以及殘疾考生單招等提前單獨招生專業)七個科類。
考生報名時只能選報其中的一類,報名信息一經確認則不得更改報考科類。選擇單獨考試科類的考生不得參加全國統考,選擇其他科類的考生也可參加經教育部或省招委批準的單獨考試。
報考文史、藝術(文)、體育(文)類考生的考試科目為語文、數學(文)、外語和文科綜合;報考理工、藝術(理)、體育(理)類考生的考試科目為語文、數學(理)、外語和理科綜合。
報考藝術(文、理)類的美術、音樂、舞蹈省統考專業的考生不能互相兼報,但可兼報播音與主持藝術、表演、廣播電視編導及戲劇影視文學、書法學等藝術類其他專業。
填報志愿時,報考藝術(文、理)類和體育(文、理)類的考生可分別兼報文史類或理工類志愿。
嚴格審查七種違規報名
我省將嚴格審核每一位報考者的資格,對不符合報名條件的,不予辦理報名手續。對在不同地區重復報名的考生要重點查實,不符合報名條件者一律取消其報名資格。
七種違規報名行為:
嚴禁往屆生以應屆畢業生身份報名;
嚴禁高級中等教育學校非應屆畢業的在校生和具有高等學歷教育資格的高等學校在校生報名;
嚴禁在上年度考試中因違紀違規被取消今年報考資格者報名;
嚴禁觸犯刑法被有關部門采取強制措施的或正在服刑者報名;
嚴禁戶籍不符合規定者報名,不得接受既無學籍又無戶籍考生報名。對居民身份證號碼前兩位不是14開頭、18周歲以下人員單獨戶口遷移者要重點查實,堅決 杜絕“高考移民”考生報名。對外省遷入我省戶籍考生報名資格審查仍執行2010年規定:考生單遷落戶一年以上(高二年級當年的12月31日前遷入),且高 中三年在我省就讀(須有當地教育行政部門的學籍證明);考生單遷落戶不足一年 (高三年級當年的11月27日前遷入),且小學、初中、高中均在我省就讀(須有當地教育行政部門的學籍證明);因購置商品房戶口遷入(政府行為)一年以 上。符合上述規定條件者,持有關證明材料方可報名;
嚴禁冒名頂替行為;
嚴禁不符合“專項生”報考條件考生以“專項生”報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