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審計廳近日在對海南為民辦實事十大事項跟蹤審計中發現,全省29所全日制大中專(含技校)存在學生價格臨時補貼發放不及時、畢業學生補貼應發未發或無法成功發放、發放方式不規范等問題,涉及學生人數6.78萬人、財政補貼資金208.23萬元,其中118萬元財政補貼資金應予以收回。
據了解,審計整改建議得到相關單位的高度重視,海南省物價局及時會商省財政廳、省教育廳、省人社廳督促推進整改。針對畢業離校學生以及退學、休學、學生流失、相關單位多報學生人數等諸多因素,導致補貼資金未能成功發放的,省教育廳、省人社廳已督促相關院校多渠道聯系學生,落實發放事宜。
對于確實未能發放的,由海南省財政廳收回結余指標,或由省教育廳、省人社廳督辦有關學校將資金退回財政國庫。截至2015年11月,已收回、退回國庫資金100.89萬元。在最大限度保障學生權益的同時,確保財政資金發揮效益,同時也督促各學校不斷規范學生補貼資金發放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