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法修正案九施行:中國新增20個罪名
[刑法修正案九施行] 8月底獲通過的《刑法修正案(九)》(下述簡稱為“刑九”)將于今天起正式實施,醫鬧、襲警、替考、虐童等一系列曾引發輿論關注的違法行為,被正式納入刑法制裁的范疇。新法規正式實施,一些與民眾生活息息相關的法律條文,備受關注。
校車客車超員、超速入刑
【原文】在道路上駕駛機動車,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處拘役,并處罰金:(一)追逐競駛,情節惡劣的;(二)醉酒駕駛機動車的;(三)從事校車業務或者旅 客運輸,嚴重超過額定乘員載客,或者嚴重超過規定時速行駛的;(四)違反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規定運輸危險化學品,危及公共安全的。
【背景】在2011年獲通過的《刑法修正案(八)》中,危險駕駛罪入刑,提高了對該種行為的處罰力度,評論認為此舉有利于打擊“馬路殺手”。在《刑 八》的基礎之上,《刑九》將校車、旅客運輸等超速、超載的行為納入處罰范圍,同時,還將對為該行為負有直接責任的機動車所有人、管理人依法處罰。
有媒體統計,2010年至的近5年間,全國至少發生43起校車事故,多數涉及超載現象,約8成均有致死情況,死亡人數達153人,校車事故頻發成近年來的突出問題。
違規提供公民個人信息 最高可判7年
【原文】違反國家有關規定,向他人出售或者提供公民個人信息,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處或者單處罰金;情節特別嚴重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
【背景】近年來,民眾的生活中,不少人都有過被推銷、詐騙電話騷擾的經歷,卻不知個人信息是如何遭到泄露的。加強對公民個人信息的保護,是此次修正案 的亮點之一。中國社會科學院法學研究所研究員周漢華指出,這次修訂擴大了犯罪主體和侵權行為的范圍,體現了對個人信息更大邊界的保護。
辦假證最重判7年 用假證冒名頂替也將受罰
【原文】偽造、變造、買賣居民身份證、護照、社會保障卡、駕駛證等依法可以用于證明身份的證件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剝奪政治權利,并處罰金;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
在依照國家規定應當提供身份證明的活動中,使用偽造、變造的或者盜用他人的居民身份證、護照、社會保障卡、駕駛證等依法可以用于證明身份的證件,情節嚴重的,處拘役或者管制,并處或者單處罰金。
【背景】轟動全國的陜西“房姐”龔愛愛即是通過多個身份證件從事民事活動。有分析稱,刑九將使用偽造變造證件情節嚴重的行為入罪,提高打擊準確性,掐斷使用偽造變造證件的源頭,有利于維護安全、誠信的社會秩序。